“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写入总体要求的丰富内涵
本刊记者 赵振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被写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蕴含深刻意义。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四中全会用“13个坚持和完善”全面部署推进制度建设重大任务和举措,明确提出“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表明监督对于制度执行的重要意义。四次全会公报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认真贯彻,也是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可以理解,这一要求不仅是针对2020年工作提出,更将伴随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未来一个时期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重要遵循。
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改革开放40余年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的历史经验中,首要一条就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此基础上,四次全会在对全年工作作出部署时,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写入总体要求,不仅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站位,更彰显出对于初心使命的坚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同时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任务越是紧迫,越需要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越需要有力有效的监督作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落实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要求,就是要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坚守职责使命,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监督保障执行,就是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促进完善发展,就是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两者相辅相成、互促互进,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体现在全会公报明确的今年八项工作高质量推进的全过程,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的全过程,实质是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全过程。
党和人民的事业是干出来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四次全会要求,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让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让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