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科学方法。“稳”是基调、是大局,是“进”的基础和前提。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保持政治定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突出重点削减腐败存量,零容忍遏制腐败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稳中求进中坚实向纵深推进。
一方面,反腐败半步不停,正风肃纪一刻不歇。2019年1至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1至11月,全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08万个、处理9.90万人,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64万个、处理11万人;1至11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84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16人……“打虎”“拍蝇”“猎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充分体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正风肃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重要节假日到来前下发通知、开设举报专区、集中通报曝光,持续提要求、打招呼、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2019年1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1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8万人。中央纪委分4批公开曝光2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释放了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
这一年,“坚定不移”“持之以恒”等词语,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稳”的要求的生动注解。坚持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项项工作稳扎稳打,一个个脚步踏石留印,做到了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
另一方面,在“稳”的基础上,强化“进”的措施。坚持“稳”,并不意味着因循守旧、裹足不前。“进”是“稳”的目标指向,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突破点和着力点。201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寻求突破。
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有新作为。从监督这个“弱项”“短板”入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巡视、派驻“四个监督”全覆盖,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2019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5.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相比于2017年的59.7%、2018年的63.6%,占比数量的增长反映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日益彰显。
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有新成效。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惩处力度。在面上的奢靡享乐之风基本刹住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个危害更深的“四风”顽症,2019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8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13万人;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特别是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决查处金融乱象和腐败交织问题,为促进金融改革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严明的纪法保障。
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有新进展。准确把握惩与治的辩证关系,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总结典型案例,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一方面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以案立制,另一方面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用好忏悔录等反面教材,促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坚守初心,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在纪法贯通能力上有新提高。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起草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50余项法规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纪法思维,增强纪法双施双守本领,提高审查调查等工作的精准性,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李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