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坚强的党性做不了审理工作,没有高强的本领做不好审理工作,没有创新的理念做不优审理工作。新时期案件审理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创新工作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执纪执法贯通衔接的理念。纪委监委一体履行执纪执法两项职责,只有两者相互贯通、一体贯彻,才能实现纪律和法律双施双守。首先要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监察体制改革后,案件审理工作依然要突出纪律审查特色,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在审理过程中,先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在此基础上用法律的尺子分析是否构成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切实体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其次要将执纪和执法协同起来。一方面分清纪法界限,防止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以刑事处罚代替党纪处分,另一方面把纪法两把尺子结合起来使用,推进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如在审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坚持纪律思维,注重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尤其是重点关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也要强化法治思维,对标刑事审判标准和要求,审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在事实认定、程序环节、法律适用方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坚持讲政治和讲证据相统一的理念。案件审理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监督和政治把关职责,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从纷繁复杂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同时,讲政治与讲证据辩证统一、深度融合,讲政治要求讲证据,讲证据是最大的讲政治。在审理工作中,要既从讲政治的高度注重事实证据,准确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和处理方式,把握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又从讲证据的角度将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位,完善请示汇报的程序手续。如我们在审理某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按照违反政治纪律认定。
坚持质量和效率、效果并重的理念。首先,全面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纪法适用关、财物处理关、量纪情节关,敢于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的案件说“不”,保障案件质量。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职务犯罪行为证据审查标准,按照刑事诉讼标准审核处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其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尊重审理工作客观规律,坚决防止重速度轻质量、随意挤压占用审理时间等情况,在优质基础上追求高效。再次,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辩证、统筹把握运用政策策略,在审核处理案件时,既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又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温度。如我们在审理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问责类案件时,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原则,准确区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
坚持治标和治本一体推进的理念。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内在联系,统筹谋划,同向发力,实现惩中治、治中惩。在审理实践中,既通过审核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又通过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曝光等方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既聚焦个案,对违纪违法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加强对被处分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分析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又聚焦类案,剖析违纪原因,发现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扎紧制度的篱笆;既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提出行贿人等相关涉案人的处理意见,又压实“两个责任”,提出倒查案件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建议。例如,我们在对江苏省民防系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的基础上,召开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人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意见,根据办案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指导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还将审理工作与监督第一职责相结合,通过审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案件中被侵占挪用的款物没有及时退赔给群众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江苏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薄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