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指引和路径遵循。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制约、不想腐的自觉,全面构建起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体系。
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切入口。不同违纪违法案件从不同角度具体暴露了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了或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或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或是监督管理缺失等管党治党宽松软的警示信号。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就是坚持从问题出发,咬住问题不放,举一反三查找和解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强化震慑、加强制约和提高自觉的目的。这是坚持问题导向由“点”上的管和治,扩展到“面”上的管和治的过程,也是由“点”上的从严,扩展到“面”上的从严的过程,打通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连接通道。
贵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监督全省各级党组织聚焦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做实警示教育,压实“两个责任”,整改暴露的问题,深化标本兼治。
分层分类做实警示教育。坚持以上率下,聚焦大案、要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执纪审查情况和典型案例,分别专题对王晓光、袁仁国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巡视发现国企和高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通报。召开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巡回警示教育展。用好各类警示教育基地,组织省一级组织扶贫、财政等行业系统958家单位7万余名干部到贵州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指导各市、县利用建成的70余个警示教育基地,分行业、分岗位组织干部接受廉政教育。
盯住每个案件的教育整改。以“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明确凡是2018年以后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基本形式是召开党支部会议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印发忏悔书(书面检查),敦促涉案人员向组织说明问题;全面剖析案情,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共针对6000多起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推动案发地区和部门从政治、思想、责任、机制等方面肃清腐败余毒,修复政治生态,初步实现“查处一起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压实两个责任,整改一类问题”的效果。
坚持以案促教。通过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帮助犯错误的干部回到正确轨道,敦促其他干部引以为戒、免蹈覆辙、改正错误。如,从江县、三都自治县分别针对县委原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一案一整改”,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思想、政治、作风整顿,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坚持以案促责。每个违纪违法案件的背后,都有责任缺位、错位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一案一整改”,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倒逼领导干部把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如,望谟县委原书记余越前被查处后,省里督促其任职过的贞丰县、兴义市、望谟县开展“一案三地”同步整改,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三县(市)委班子成员深刻反思主体责任落实差距并进行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以案促建。对个案进行剖析,回到“案发现场”找原因、补漏洞,相关责任主体对照案件暴露的问题,对有关制度、业务流程进行改进,防止其他单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如,锦屏县林业局一名财务人员开始只是“小挪暂用”公款,几次下来发现没人管、没人问,于是大胆、大额挪用了300多万元,暴露了该局财务管理混乱。案发后,该局党组及时启动“一案一整改”,检讨责任、查摆解决问题。同时还将问题向州林业局、县财政局反馈,相关责任主体对照案件暴露的问题,对有关制度、业务流程进行改进,防止其他单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