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自我加码”,是不须扬鞭自奋蹄的时代宣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也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制度力量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人民自主选择的科学道路。衡量一种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党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取得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进入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制度层面的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制度层面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制度层面的反映,是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道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道路、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定“四个自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好、实施好,继续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前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饱含为民情怀的优越制度。一个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的政党,要建立的必然是饱含为民情怀、有执政温度的制度。从提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提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再到宣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始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始终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落脚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每一项、每一条都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政治方略的具体体现。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筑牢与群众的感情基础,在落实制度的过程中凝聚与群众的价值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先进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治理体系,重在制度建设;治理能力,重在制度执行。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都要深刻认识到,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制度优势,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广大党员干部都应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应立足职责定位,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始终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要求,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创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让老百姓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