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9年第18期

社论

发扬斗争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扬斗争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闻

习近平视察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 

习近平会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赵乐际在河北调研

新时代 新指南

编者按 

思想导读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思想解读书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辉煌篇章

深度学习“六个坚持”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知躬行“三不”一体推进深化国企全面从严治党

特稿

聚焦职责使命 强化政治监督 扎实做好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政治巡视

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有哪些看点

壮丽70年 ● 新中国70年管党治党历程回顾(二)

反腐篇反腐败: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监督篇加强监督是永葆党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时

学习教育怎样抓深

调查研究怎样抓实

检视问题怎样抓准

整改落实怎样抓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资料库

七七草杂谈

守着“正俸”做清官

专稿

建设高素质队伍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

专题 ●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导语强化政治责任 践行初心使命

权威解读增强“四个意识” 做到“两个维护” 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 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

完善问责情形 推动精准规范问责

明确问责程序 促进问责工作规范化

以精准问责促进全党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把问责的责任扛在肩上

亮点释义如何理解关于问责工作原则的规定?

如何理解关于问责情形的有关规定?

如何理解关于启动问责调查程序的规定?

如何理解关于问责调查要求、精准提出问责处理意见的规定

如何理解关于可以不予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形的规定?

如何理解关于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情形的规定?

如何理解不当问责的纠正与责任追究的规定?

图卡迷宫关于问责,问责条例厘清了这些错误认识

以案说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地方实践云南:提高政治站位 用好问责利器

四川成都:实事求是 把问责板子打准

江苏宿迁:明确标准刻度 确保精准问责

法规原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警示剖析

生财有“道”终入狱

广角

一线撷英

地方动态

名家荐书

王炳根:冰心喜欢读的五种书

明德风苑

苏轼的初心与坚守

知行话题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面面观

2019年8月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大事回顾

八月观察

一组

 
如何理解关于问责调查要求、精准提出问责处理意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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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第十条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释义】

本条是关于问责调查要求、精准提出问责处理意见的规定。

一是应当组成调查组。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及时成立调查组,人数可根据问责情形、工作需要来确定,但是不能少于2人。对问责情形复杂、性质严重、调查工作量大的,可以适当增配人员。

二是调查组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依法”是开展问责调查的基本要求。问责实践中发生的问责泛化简单化、问责不规范等问题,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纪法思维、程序意识淡漠,没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导致程序简化甚至缺失,审核把关不严,最终影响实体结果。因此,要实现问责的规范、精准,问责调查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是调查的重心,问责调查应围绕问责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展开,要实现调查的聚焦。

三是要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其中,“执行不当”是指主观上想正确执行,但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执行不力”是指由于主观上重视不够,导致客观执行不到位,其性质比“执行不当”要重;“不执行”性质最为严重,是置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于不顾,不担当不作为,没有履职尽责。只有正确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实现所提意见的精准。这些主客观方面的因素都是问责调查工作中应查清和把握的问题。

四是要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事实清楚”,是对问责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事实”主要是指问责调查查清的事实,也是提出处理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是作出问责决定的基础。“证据确凿”,主要是指提出处理意见所依据的事实,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认定。“证据”是证明事实的材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确凿,就不能认定存在需要问责的事实。实践中,有的地方以系上级转交为由,在相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到位的情况下,简单根据结果就问责,留下严重的后遗症。“依据充分”,是指提出问责处理意见的事实、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依据必须充分,要有说服力。强调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责泛化、简单粗暴,拍脑袋问责的问题,把不该问责的问责了,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责任分明”,是问责的关键,只有责任划分清晰,才能实现问责建议的“精准”。强调这一点,主要是为了防止以向下问责代替上级的整改,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等问题。“程序合规”,主要是指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这也是调查结果效力的重要保障。“处理恰当”,主要是指根据问责调查得出的事实,根据失职失责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给予问责对象恰当的处理。

五是明确要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泛化、简单化。比如,有的搞凑数式问责,把问责了多少干部视为业绩,为了完成“指标”而问责;有的把问责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问责成了“包治百病”的“万金油”、回避深层问题的“遮羞布”;有的问责随意,凡是不合领导意图的,先打板子再说。这些错误倾向必须警惕。但与此同时,问责缺位、问责不力问题也需高度重视。不能为了避免泛化、简单化,就不问责、少问责、轻问责。实践证明,要做到精准问责,必然要求做好两个防止,既要防止问责不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又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在规范、精准上下更大功夫。(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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