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私吞扶贫款,但把扶贫资金平均分配给村民,这样的党组织负责人该如何处理?2018年初,一起产业扶贫资金被村级组织二次分配的案件引发了我们在纪委常委会的“大讨论”。
事情是这样的。某村党支部将26户贫困户的11.76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二次分配,其中87539元被平均分配给该村106户村民,剩余部分被用作村集体开支。此案违纪事实清楚,但在量纪上,与会各常委一开始存在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并没有中饱私囊,不算什么大问题,可以以纠正教育为主;有的认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违规分配扶贫资金就是背离党的扶贫政策,必须从严查处。
陕西省清涧县纪委监委开展下基层大接访活动,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王皓/摄
随着讨论的深入,我们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态度。既然是精准扶贫,各项扶贫资金的作用就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如果让精准帮扶变成“吃大锅饭”,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就会打折扣甚至落空,也就无法真正实现精准脱贫。该案中,将扶贫资金进行平均分配,即便是“集体决策”“村民意愿”,也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看待扶贫工作,通过精准监督执纪,保障扶贫资金分配精准到位。最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线索就是信号,问题就是导向。查处这起案件后,我们紧盯各类扶贫资金被平均分配或层层截留的问题,加大调研和监督检查力度。在一次调研中,我问一位老人他们村有没有平分低保或者扶贫资金的现象,老人的神情有些慌张,连忙摇头说:“没有,没有。”但之后查处的一起案件,证明了这位老人没有说出实情——该村将6户低保户的31160元低保款及镇政府退回低保户的新农合医疗款2160元,共33320元进行了二次分配,其中31995元按照每人135元平均分配给全村237名村民,剩余1325元被用作村集体支出。调查组了解到,这位老人就是利益受到侵害的低保户之一,当初如果他不同意平均分配,在评定低保户的时候,村里人就不会给他投票,老人觉得“低保少是少了,但总比没有好”。
这让我们认识到,违规分配本属于贫困户的产业扶贫、退耕还林、低保资金等问题在基层并不是个例,而一些贫困群众怕得罪村干部或其他村民,选择了忍气吞声。线索上不来,必须主动找。为进一步发现问题,县纪委与政府信访部门联合开展下基层大接访,深入乡镇集市、重点贫困村,把政策宣传与线索起底结合起来。同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五个一”机制,即直查快办一批,问责问效一批,通报曝光一批,专项督查巡察一批,每季度召开一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联席会议。2018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其中35起案件存在扶贫资金被平均分配或被用作村集体开支的情况。
严查只是治表,堵漏才能治本。我们结合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扶贫资金、贫困户危房改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发扶贫领域监察建议书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让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夯实整改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杀出“回马枪”,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精准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令我们欣慰的是,通过一年多的整治,监督执纪问责效果明显,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聚焦“护民生、促脱贫”,对通过各种形式动扶贫资金奶酪的严惩不贷,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问题有人管、利益有人护。(作者:陕西省清涧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