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不易”的青苗补偿费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查处一起官僚主义问题
刘传福
“青苗补偿费终于拿到手了。”4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联合村的唐礼军高兴地说。不过,这笔“迟到”的青苗补偿费,对于唐礼军来讲却有些“来之不易”。
去年5月,唐礼军向村党支部书记余某某反映自家位于李子湾高速路涵洞下面的林地被无故侵占,竹子被挖。“是哪个挖的?那里的土地是高速路的废弃用地,属于土地复耕项目,按理说早年修高速公路就征用了啊?”余某某说,“这个问题该去找国土所问问。”
到了国土所,唐礼军原以为反映的事情即将有了“眉目”,岂料所长不在,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负责农房审批、地质灾害工作,林地被占只能找所长。其后,他将唐礼军带到该镇联村干部郑某某办公室进行协调。
正巧此时余某某也在场,仅根据余某某的描述,郑某某即对唐礼军口头答复,“你家的竹林在修建纳黔高速公路时已被征用,不存在侵占的情况。如果你觉得还有什么问题就找镇上分管领导吧!”
唐礼军找到了分管副镇长彭某,彭某说了解一下情况再回复。然而,苦等几天还是没有下文,无奈之下唐礼军向正在纳溪区纪委监委开展巡察的市纪委监委内部巡察组反映了情况。
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纳溪区纪委监委。经查,原来唐礼军反映的林地与废弃土地复耕项目相邻,工作人员在未实地调查的情况下,想当然认为该林地在复耕范围内,属已征用土地,故告知他林地已经征用不再补偿。后经现场核实,被侵占林地在该村土地复耕项目区范围外,镇公路排危工程项目施工损毁了其6窝竹子。施工方最终向唐礼军赔偿了600元钱。
“对服务群众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问题,遇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鉴于唐礼军多次到镇、村反映问题,相关干部不到现场调查核实,简单敷衍甚至互相推诿,区纪委监委责令镇党委和联合村联片领导对彭某、郑某某、余某某进行约谈并全区通报。
短评
群众利益无小事。600元钱背后,折射的是党员干部的作风,影响的是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面对人民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党员干部应认真核实研究,切忌“想当然”“拍脑袋”的官僚主义做派,更不能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视作小事敷衍应付。党员干部向现场多迈一步,群众也许就能少跑点路,工作往实处多做一点,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只有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官僚主义的病才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