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防治,有力改变了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情况。仅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3.7万人次。其中运用前三种形态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占96.8%,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的真正成为极少数。
全面从严治党,惩与治要结合起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做好治病救人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提高认识,严守党纪,继续为党积极工作,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刊记者近期赴辽宁、山东、湖北、江西、安徽等地进行采访调研,报道地方在这项工作中的实践探索、经验成效及思考体会。
各地采取谈心谈话、入户走访、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让受处分处理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重拾信心。(图片提供: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福建省龙海市、江西省武宁县、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江西省上栗县等县(市、区)纪委监委)
系列调查 ● 跌倒的干部还能重新站起来吗 / 石艳红
思考体会 ●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 / 廖建宇
理论探索 ●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 /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