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从工作实践看,基层监督还存在压力传导“不力”、熟人监督“乏力”、监督缺少“合力”等问题,监督对象多、工作人员少、执纪问责任务重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监督全覆盖背景下需要解决的新课题。天津市纪委监委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作为着力点,通过设立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等举措,有效激活监督的“神经末梢”,将监督监察工作做到群众身边、更加深入人心,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全覆盖有效性,以及以党建工作引领基层治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健全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这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全覆盖有效性的基础。天津各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健全组织网络,统筹调配力量,确保机构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在乡镇、街道分别设立纪委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配备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在村、社区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配备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通过合理划定岗位编制,统筹考虑机构设置,切实把机构搭起来、队伍强起来、职责专起来,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少、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真正把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受到监督约束、感受到严管厚爱,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维护,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管、靶向问题治,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起,见人见事见细节。这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全覆盖有效性的关键。天津市纪委监委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引导基层监督方式向“三个转变”发展。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将监督的重点不仅仅放在“查错纠偏”上,更侧重于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为过程中的监督,有问题线索,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及时采集、报告、分析、反馈,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苗头状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统筹监督力量,深入协作配合,分片划块联动监督,充分发挥集成作战合力,主动出击,精准发力,把监督真正打到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痛点”上;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深入暗访检查、摸排问题线索,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由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及时记录被监督对象参加组织生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个人重大事项情况,推动形成“干部就要接受监督、有问题就要受到处理”的态势和氛围。
既强调原则要求,又强化制度规范,两者结合起来。这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全覆盖有效性的保证。天津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眼中有监督,监督就无处不在”的理念,注重增强制度的刚性制约,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制度,各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对标市纪委监委要求,建立完善配套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明确监督重点,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确保监督力度不减、温度不降,落到实处、全面覆盖。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党中央、中央纪委已经发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动员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唯有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措施,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让监督形成一种文化、一种氛围和一种习惯,才能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步一个脚印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