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9年第6期

社论

击鼓催征再出发 倾情奋进新时代

两会专题

习近平总书记同代表委员共商国是

赵乐际同志与代表委员同议政

杨晓渡同志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

奋进成就伟业 实干托举梦想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 听讲话 谈体会 ●

刘昌林:越是吃劲时越要确保响鼓重锤

王杜娟:牢记总书记嘱托 逐梦高端工程装备

冯远征:用艺术为人民服务

● 组图 ● 省区市监委主任上两会

● 总书记关心的事 纪委监委这么干 ●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要永远唱下去

“特急”扶贫资金滞留146天,当责!

村民给巡察组送来这样一面锦旗

凭真本事拿项目,我们乐了

● 两会聚焦 ●

看监察法实施一年之效

以科学思想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 两会关注 ●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

重拳出击“拦路虎”

代表委员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招”

一年来,我们这样惩腐打“伞”

以亲、清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专家视点 ●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步伐稳健成效彰显

良好营商环境离不开亲清政商关系

调查研究

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情况的调查思考

燕阁观察

“基层减负年”来了

“实证”纪法

如何理解《规则》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要求

如何把握《规则》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

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应注意什么

图卡迷宫

一次监督谈话会对党员干部产生什么影响

书记说纪

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

七七草杂谈

问责不妨多些“反求诸己”

“四风”监督哨

外出培训后利用周末公款旅游被查处

督察工作走过场 整改实效总落空

基层正风反腐

侵占村民补助款 一窝“贪蝇”被拍落

村民的卫生清理费怎么就成了村干部的过节费

名家荐书

单霁翔:了解故宫和中国文博事业的五本书

明德风苑

大国粮仓一金锁

知行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领读“用明德引领风尚”

二月观察

2019年2月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大事回顾

二月观察

听音频 学党规 

一组 

 

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情况的调查思考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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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2018年,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六盘水市等10个地方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坚决扛起确保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查处涉及民生各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敢担当、敢碰硬,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共发现问题13671个;立案8095件,党纪政务处分7589人,移送司法机关93人,涉案金额3.1亿元,返还群众1636.4万元。

  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专项监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坚持“2+X”模式,将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列为2018年全省统一开展专项监察项目,并对2016年、2017年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作出安排。以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走访、带案下访,通过深挖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党员干部和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如查处了大方县红旗街道梁金怀在担任城中社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低保对象、廉租房申请对象所送感谢费;松桃县石梁乡红石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明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该村出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因信息识别不精准被错退等一批案件。

  聚焦扶贫领域,深化巡视巡察。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重中之重,突出“点、线、面”相结合,系统梳理脱贫攻坚主要问题清单,全面拓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覆盖面。2018年,十二届省委高质量完成对66个贫困县以及与脱贫攻坚紧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巡视巡察全覆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市县两级对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同步开展巡察,选取试点探索巡察延伸到村居,打通巡视巡察“最后一公里”。各市(州)都探索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黔东南州建立“两研判五联动”做好“后半篇文章”、黔西南州采取州委统筹、州县联动、异地交叉巡察等工作方式,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健全管理机制,激发监督活力。一是与扶贫工作重点部门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沟通协调机制。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以及资金、项目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2018年,通过对国家考核、省级考核、审计、巡视等移交154个扶贫领域问题的调查核实,共立案138件,党纪政务处分186人,诫勉谈话72人,通报批评63人。二是积极探索民生监督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村级民生监督员对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在对民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民生监督员考核奖励制度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持续高压震慑,强化执纪审查。一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日常监督、努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从严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盯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铁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地定期对扶贫领域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贵阳市修文县纪委监委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到田头垄上倾听民声。

 

  扶贫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

  当前,全省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多发,套取、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干部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屡禁不止。

  视扶贫资金项目为“唐僧肉”,“揩油”不止。一些地方套取、挪用、收受财物等问题仍然多发。脱贫工作是政治任务,是民生工程,但有的基层干部将扶贫资金项目视为“唐僧肉”,大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如,2018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3890起案件中,涉及贪污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达1490件,占总立案数的38.3%。

  违规行使监管职权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管职能认识偏差,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在工作中只注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安排部署,对后续项目的建设及资金使用去向缺乏监督。另外,一些主管职能部门对扶贫政策理解不透,执行有偏差,扶贫效果打折扣,甚至利用监管职权违规违纪。如黔西南州三都县原县委书记梁嘉庚置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于不顾,却耗费巨资举办与脱贫攻坚毫不相干的“汽车拉力赛”“武林大会”等活动,从中攫取非法利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问题仍比较突出。调研中发现,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审核把关不严,情况不明、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等。如,去年查处的黔东南州统计造假典型案件,既有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的问题,也有行政干预统计工作、统计部门严重失察等问题,有的县市完成投资额的虚报比例接近15倍,令人触目惊心,省纪委对包括7名厅级干部在内的54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仍然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形。扶贫领域相关部门监管仍然存在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重项目建设,轻监督管理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推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要坚守“监督的监督”定位,防止出现牵头“统筹”变一家“统包”,单兵突进、包打天下的错误倾向,导致力量发散、效果不彰。

  标本兼治,纵深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与省直部门建立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沟通协调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监督的监督”的作用,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及时移送、高效处置在集中检查、督查调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网络。

  切实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一是提高发现和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能力。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发现和查处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和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作用,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严格审核把关制度,及时报告反馈调查核实情况。三是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扶贫领域为重点,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强化核查督办。

  坚持强化问责督促责任落实。对脱贫攻坚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履责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问题频发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脱贫攻坚中的问题,发现后未处置未报告,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失之于宽松软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激励扶贫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突出抓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定期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传递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并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加大“一案一整改”工作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定期进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压责任、建机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执笔人:张平、沈川、何薇、谢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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