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结合农村牧区和工矿企业实际,以监督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以下简称“三务”公开)、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严查群众身边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清风干部”评选为抓手,打出了一套破立并举、综合施治的“组合拳”,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刘奇凡。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是如何考虑的?
刘奇凡: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基层政治生态建设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得到修复,并开始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从内蒙古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肆意妄为,“微腐败”、雁过拔毛式腐败易发多发。“末梢腐败”对基层群众是“顶级祸害”,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影响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为此,我们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在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功夫,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提高监督质量,严格执纪执法,以务实行动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记者: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有哪些具体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奇凡:我们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通过推动基层开展“三务”公开、化解基层矛盾、严查群众身边违纪违法问题、评选“清风干部”,推动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一是督促落实“三务”公开。各旗(县、市、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当地基层党组织做实和强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注重公示栏等传统方式与“互联网+”公开模式相结合,对镇村两级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民生服务等信息一律公告、公示,使群众真正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截至目前,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部进行“三务”公开。同时,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等问题。2018年以来,全自治区共收到涉及“三务”公开问题线索2303件,立案524件,党纪政务处分414人,组织处理291人。“三务”公开对基层“微权力”的监督效果正逐步显现。比如,赤峰市实施“三务”公开以来,反映嘎查(村)干部的新问题线索明显下降,其中涉及2018年的问题线索197件次,仅占6.25%,全市共有55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涉及资金229万元。
二是主动化解基层矛盾。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接访制度,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将初信初访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建立纪委监委系统下访工作机制,要求每个旗(县、市、区)纪委监委每年至少化解10件、每个苏木(乡、镇、街道)至少解决1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变上访为下访,及时发现、就地解决问题,将矛盾消解在基层一线。下访工作开展以来,全自治区共开展下访2242人次,排查问题1757个,解决矛盾问题843个。
三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四个专项工作,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基层“微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对群众举报、审计结果和案件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加大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惩处盘踞在基层的腐败分子。2018年全自治区共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1.1万余人。
四是评选打造“清风干部”。督促基层党委统筹纪检、组织、宣传等机关部门在全区镇村两级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定、审核、公示等程序,为干部出具“廉政体检单”,把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评出来。目前,各盟市参评“清风干部”的通过比例都在90%以上,绝大多数基层党员干部经受住了考验。同时,我们注重政治引领和舆论引导,利用新媒体、基层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清风干部”事迹,让担当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让没有问题的干部拥有尊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这套“组合拳”之间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体系性,“三务”公开是起点,化解矛盾是常态,查办案件是严管,“清风干部”评选是厚爱,四种措施同向发力、综合施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深入兴安盟扎赉特旗调研督导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工作。
记者:深入推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在哪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刘奇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这套“组合拳”对基层政治生态的净化作用已逐步显现,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细、不深的问题。有的地方“三务”公开形式大于内容,公开内容不细致、不准确、不到位;有的地方化解基层矛盾浅尝辄止,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不多;有的惩治基层“微腐败”问题不严不实,群众反映强烈,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内蒙古实际,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清除“污染源”上下功夫。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基层“微腐败”,扎实办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持续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一抓到底,最大限度消化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清除农村牧区基层政治生态“污染源”,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在弘扬正能量上下功夫。重点抓好“清风干部”评选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将评选结果应用到干部日常管理、培养、选拔等各个方面,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提拔重用,树立注重实干、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正能量,防止逆淘汰,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三是在监督全覆盖上下功夫。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探索实行由旗(县、市、区)监委向所辖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把纪检监察监督放在群众身边,构建有利于净化和修复基层政治生态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公室离得近、看得见的优势,近距离监督行使公权力的基层公职人员履职行为,零距离核实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是在培育新常态上下功夫。社会治理有新常态,政治就会呈现新生态。一方面,提升“三务”公开质量,在公开时间的深度、公开事项的宽度、公开内容的详细度、公开数据的真实度上用心用力,严肃查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与发动群众监督相结合,让监督与被监督成为常态,将基层“微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