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易于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如何认识并抵御权力的强腐蚀作用?
我们与天津社会科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学者一起,共同从历史文化、政治哲学等多角度解读。
追根溯源
权力的腐蚀性为啥这么强?
李卓(天津社会科学院伦理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
化学上王水是很强的腐蚀剂,甚至能溶解坚牢的金铂。人类社会中也有一种类似的力量,可以腐蚀人心、扭曲人性,甚至让人变得伤天害理,罪大恶极。这就是权力。
权力何以具有如此强烈的腐蚀性?这是权力的特性使然。权力有支配性。掌握了权力,就掌握了支配力量,“号令一方,莫敢不从”,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占先。所以权力往往成为角逐的焦点,历史上争权以至骨肉相残的记载屡见不鲜。权力还有扩张性。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有权的人总有滥权、专权的倾向。
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哪怕是天使,也难保不被绝对的权力冲昏头脑。即使朱元璋“剥皮实草”,也没有震慑住贪官的前“腐”后继。
明朝张居正年轻时,表示要“坚平生愁愁之节,竭一念缕缕之忠,期不愧于名教,不负于知己”。他官居首辅,以“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精神锐意改革,整顿吏治,卓有成效。然而,他“明于治国,而昧于治身”,凭爱憎用人,九列公卿一半是他的湖广同乡。张居正对权力的腐蚀性不乏认识和警惕,何以大权在握时,仍不免重蹈覆辙?
人非圣贤,人性有光明,也难免有幽暗。诚如恩格斯所言:“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有了不受监督的权力,人的私心贪欲很容易被放大,从而以权谋私为非作歹。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易于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美国,通往司法公正的道路被金钱和权力堵塞。于是,许多法官纷纷沦为政治机器的帮凶或傀儡,而不再是司法公正的代言人。腐败至今都是世界性难题。就在去年,全球就有一批卸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因涉腐被查或获刑,韩国竟然出现连续两任总统李明博和朴槿惠同因腐败被判刑的“政治奇观”。古今中外的历史与教训都告诉我们,权力是最强的腐蚀剂,如同王水腐蚀金铂一样腐蚀人心。抵挡权力的腐蚀,既要将其关进制度笼子,又要加强自身修养。
刨根问底
他们是怎样被权力吞噬的?
本刊记者 滕抒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共产党也不例外。在党的历史上,震慑腐败的枪声一再鸣响,可前“腐”后继的悲剧也一再上演。他们究竟是怎样被权力吞噬的呢?
背信弃义,权为私用。左祥云是中央苏区时期因贪污腐败等问题被判处死刑的较高级别干部。1933年,中央政府决定兴建中央政府大礼堂、红军烈士纪念塔等建筑, 并发动群众支援建设。可是,担任基建工程负责人的左祥云却借机大吃大喝,贪污公款大洋246元7角,还勾结反动分子买卖路条,甚至企图进行反革命活动。1934年2月13日,苏维埃最高法庭举行公审,“判决左祥云处以枪决”。
居功自傲,以权欺法。肖玉璧是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查处的最具典型意义的一起反贪案。肖玉璧身经百战,战功赫赫,身上留有90多处战斗伤痕,曾是红军中的英雄人物。1940年前后,是陕甘宁边区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可肖玉璧以功臣自居,根本不把边区反贪规定放在眼里。他利用税务分局局长等职权,贪污、克扣公款3050元,并携带款项和税票逃跑,叛变革命,引起极大民愤。1941年底,肖玉璧被执行枪决。
拥权自重,有恃无恐。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王仲1976年起先后任广东省海丰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他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垂涎三尺。当时,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斗争正处于高峰期。王仲作为县委书记到处“视察”,肆无忌惮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6.9万元。1983年1月17日,汕头举行宣判大会,会后将王仲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亲”“清”不分,甘被“围猎”。张中生是十八大以来贪腐犯罪被判死刑第一案。张中生从一名普通职工,逐步升任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市副市长。吕梁的干部群众认为,张中生任职期间,与部分民营企业老板建立了“非同一般的关系”。有人说,张中生是中阳钢厂的实际控制人。从被老板“围猎”到形成利益共同体,1997年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2018年3月28日,张中生一审被判处死刑。
这些发生在不同时期的案例,足以说明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可为什么禁绝腐败的枪声难以阻止贪腐者的脚步?过去商场上有句话:“蚀本的买卖没人作,杀头的生意有人干”,只要有利益就有人敢冒险,权力的高烈度腐蚀剂作用,正在于其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我们管党治党的实践反复证明:要管住权力这头“猛兽”,单靠严惩远远不够,还需标本兼治、科学布局,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切实监督好权力。
制胜之道
用“三不”管住“权力”
宋伟(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管理学博士后)
如何管住“权力”?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性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落实“三不”机制新思路,为新时代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管牢管好“权力”找到了一把金钥匙。
“三不”机制是深化标本兼治的战略路径。如同传统中医讲究的“标本兼治”之道,反腐败不仅要消除表面的病征,而且要根除引发腐败疾病的原因,正所谓固本培元。“三不”的提出和运用充分体现了深化标本兼治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构建了一个循序渐进而又综合发挥作用的反腐败治理体系,为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发展创新提供了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经过几年来的检验证明,“三不”在理论上立得住、实践上行得通、成效上看得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从量变转向质变,已经成为管住“权力”的利器。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不可分割的系统整体,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十九大报告将“三不”任务定音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形象地刻画了“三不”的发展目标。具体分析来看,不敢腐是治标层面的举措,为不能腐、不想腐奠定基础;不能腐是治本层面的举措,是不敢腐、不想腐的重要前提;不想腐则从思想根子上消除腐败的想法,是不敢腐、不能腐的根本保障。这“三不”之间内在统一、互为支撑,只有统筹考虑、一体推进,才能发挥出标本兼治的功效。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高压惩治腐败,必须做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效。一是坚持“严”,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62.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6万人,有力夯实了高压态势。二是坚持“立”,通过“立”制度使关住权力的笼子越扎越紧、看住权力的监督体系越来越密。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是“立”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三是坚持“育”,正所谓“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要认认真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扎实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