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引入并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1月11日下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会场里,出现了13张特殊的面孔,他们是应邀列席此次会议的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作为特约监察员能列席中央纪委全会,我感到很荣幸。”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一公司第六项目管理(高铁)分公司接触网工巨晓林认为,这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和“正人必须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责任担当。
此言不虚。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对象增加、范围扩大、权限更丰富,加之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一旦出现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的问题,就容易被放大甚至引起对改革的质疑。看好纪检监察干部,管住纪检监察权力,既要靠纪委监委加强自我监督,也同样需要以海纳百川的自信和胸怀接受外部监督。
去年12月,国家监委召开成立后的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包括巨晓林在内的50位特约监察员接过聘书,正式开启其履职生涯。不同于以往的是,新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工作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并将监督职责作为首要职责。
特约监察员都监督哪些内容?去年8月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在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强调了特约监察员的监督重点,如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是否严于律己治家,是否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为特约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遵循。
此次列席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13位特约监察员,既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单位代表,既有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也有身在一线的基层群众,既有中共党员,也有民主党派人士。事实上,特约监察员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其人员构成的多元、广泛,是一个显著优势。
记者梳理了50位特约监察员的信息发现,中共党员有34人,占比68%,民主党派人士有14人,占比28%,此外还有少数无党派人士,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特征十分明显。从身份看,有10名全国政协委员、12名全国人大代表,其中后者数量接近四分之一。选取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作为特约监察员,有利于其利用人大平台及身份条件开展监督。而像巨晓林,是来自一线的代表,在联系群众、了解基层方面有着巨大优势。新老结合也是此届特约监察员的一个特点,此次列席中央纪委全会的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研究员,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过勇,就是特约监察员中的“老面孔”,之前曾担任原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专业人士认为,这种来源广泛、领域多元、新老结合的人员构成,有利于发挥特约监察员群众基础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等优势,从第三者视角弥补纪检监察机关的认知盲区,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正像巨晓林所说,特约监察员就像一面“镜子”,可以帮纪检监察机关照出自己不容易发现的一些细节。
特约监察员能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既需要自身认真履职尽责,也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保障。此次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中央纪委全会,正是纪检监察机关为特约监察员创造条件、保障其履行好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巨晓林表示,列席全会让他了解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更多信息,“掌握的信息量越大,越能在日常监督中一眼发现问题在哪儿,更好发挥监督作用”。据了解,既延续之前的好经验好做法,也注重创新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从搭建活动平台、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为特约监察员提供监督平台。如列席重要会议、安排走访参观、参与监督检查、组织参与接访、及时通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