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作为今年第四项重点任务予以部署,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也是个细活,必须按照精准思维从细处着手、在实处用力,避免粗枝大叶,工作报告提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就体现了这一思维。“做实做细”的方向之一,就是围绕“常”“长”二字做文章,与工作报告中的“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求相贴合,既坚持稳扎稳打,又着力创新突破,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方针。
工作报告提出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强调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指明了加强日常监督的思路、举措和抓手。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具体化,关键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特别是要用好谈话函询这一手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此,工作报告专门突出谈话函询,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把谈话函询这一监督手段落细落实,着力提高其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日常监督必须有的放矢,实践中,不正之风是“顽疾”,工作报告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提出“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明确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符合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的监督内容。加强日常监督的要害和关键在于责任担当。工作报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全覆盖,有利于形成党员干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最终实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工作报告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制度保障,如要求“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等。
不难看出,工作报告既提出思路举措,又明确重要抓手,既聚焦监督重点,又强化具体手段,既抓住要害关键,又提供制度保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创新性,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取得更大监督实效的重要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