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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规 ● 关权入笼 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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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金融领域腐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就此本刊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采访。
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之举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金融业具有变化较快的特点,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同时形成形形色色的关系纽带和利益链条,“围猎”与“被围猎”、甘于“被围猎”交织,容易滋生腐败。金融领域腐败往往与金融风险交织在一起,金融领域反腐是保障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领域反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突破,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严肃查处。
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金融领域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必须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做到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项俊波、杨家才、赖小民等腐败大案触目惊心,性质极其恶劣、教训极为惨痛,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谈到。
将金融领域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领域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和科学决策。“从近年来金融领域查处的腐败案件看,银行业是重灾区,案件多发且涉案金额巨大,给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更是天文数字。”朱克鹏说,要通过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反腐败措施,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让腐败分子在金融机构无处容身,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只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金融领域腐败,才能营造金融领域良好政治生态,才能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金融领域的腐败毒瘤,既造成国家金融资产的巨大损失,又不断侵蚀国家金融安全的健康肌体,已不单是潜在的风险和隐患,而是必须刻不容缓加以清除的恶疾和显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徐敏深有感触地说,要充分把握当前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的客观实际,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着力点,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决打击金融领域腐败和各类金融犯罪。
坚持精准惩治,斩断内外勾结的关系纽带和利益链条
内外勾结是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显著特点。要斩断内外勾结的关系纽带和利益链条,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树立“精准思维”,坚持精准打击、靶向治疗。
信贷是银行最容易发生腐败案件的业务部位,银行反腐败必须牢牢抓住银行信贷这个“牛鼻子”,对信贷领域发生腐败问题出重拳、下重手。“就信贷领域发生腐败而言,信贷、风险、授信是关键岗位;贷前调查、贷后管理是关键环节;信贷的调查、审批人员是关键人员。”朱克鹏表示,要盯住这三个“关键”,有效利用审计系统、大数据筛查、工商系统查询等多种渠道进行排查,对存量利益输送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斩断银行员工与不法分子的利益链。同时,要重新梳理过去的问题线索,深入研判、及时处置,发现风险点、找准腐败源、锁定高危人群,扭住不放,一查到底。
“聚焦精准惩治,应紧盯信贷资金安排、投融资审批、承保理赔、大额采购、信息科技等领域,特别是加强扶贫涉农贷款问题线索研判,严肃整治金融扶贫责任落实不力、资金监管不严、扶贫信贷人员以贷谋私等问题,加大金融扶贫监督力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汤军提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樊大志提出,要紧盯信贷审批等重点领域,深入金融风险典型案例发生单位蹲点调研,深入当地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客户,反思查找企业内控管理和制度建设的不足,督促案发机构和条线部门及时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推动以案促改,坚决避免把为违规违纪交的“学费”变成交“过路费”,屡查屡犯。
徐敏认为,斩断内外勾结的关系纽带和利益链条,一方面要找准“受病之处”,盯住以贷谋私、利用金融资源搞利益输送、违规办理业务以及工程建设、集中采购等腐败高发领域和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要深挖“起弊之源”,坚持一案一总结,从腐败案件背后的社会关系、业务关系上找监管盲区,从干部员工的纪律意识上找缺陷,从制度机制上找短板,从而切断利益链条、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对中管金融机构实施派驻改革,是对中管金融机构监督体系的创制性变革和根本性重塑,是解决金融企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防范金融领域腐败的有效举措。
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委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不仅是名称的变化,也是沉甸甸的责任,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释放派驻监督的强大威力更是题中之义。“要落实中央关于派驻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边改制边加强监督,建立对接企业党委、巡视办、机关纪委的协调、协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不断线、高质量。同时,加强对分支机构纪检部门转制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与派驻监督模式相适应、与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相符合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覆盖和全面加强。”樊大志表示。
朱克鹏提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着力构建同向发力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比如,派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与建设银行党委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执纪等机制,经常就政治生态、管党治党、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形成协作互动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要以破立并举的有效措施,把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银行治理能力的实际效能。”汤军说,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具体要做好“四抓”:抓好体制机制的重构,按照“一加三减”原则,做好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工作划转等工作;抓好制度流程的重建,调整、修订、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保障派驻监督和党委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的制度流程体系;抓好职能职责的重塑,坚持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主业,深化“三转”,落实“三为主”,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联动,富有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抓好作风品质的重铸,加强学习、补齐短板,注重培养、提升能力,打造一支扛得起派驻监督重大责任、打得了派驻监督硬仗的执纪执法人才体系。
强化日常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加强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是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的有效手段。日常监督没有捷径,唯有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才能将重大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
“要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重点监督检查驻在机构党委对中央防范金融风险的认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具体、贯彻落实是否到位,督促其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落实上来。” 朱克鹏提出。
徐敏认为,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督促监督对象树牢正确业绩观、鼓足干事创业精气神,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树牢守住底线、强化责任担当;要用好问责利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严肃进行问责。汤军说,强化日常监督,要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对隐形变异、顶风违纪行为穷追猛打。
“做好日常监督,还要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做好腐败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帮助驻在单位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通过找症结摸规律,提出解决同类问题的整改防范措施。对案件暴露出的相同或类似问题进行系统全面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发生新的风险。”朱克鹏谈到。
“我们将进一步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紧盯金融机构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授信、中小企业业务、信用卡业务、信息科技和大额采购‘五个领域’,极易诱发案件风险的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违规担保、违规授信、私售飞单、黄赌毒‘六种异常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深挖行为失范人员,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樊大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