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8年第23期

社论

坚定不移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

重要论述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习近平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举行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规定规范立案相关工作程序 

理论纵横

中国改革开放为什么成功

以制度现代化为总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

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 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往深处抓实里做

平语心读

坚定新时代改革开放信心和决心

专题 河北:惩腐打“伞”在探索中迈向纵深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全力以赴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河北省在扫黑除恶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杨玉忠案的“保护伞”是怎样拔除的

短短十天如何实现突破

举一反三、综合治理、以实际行动赢得民心

从总书记重要论述中找方法

压实责任推动深入整治

聚焦职责挖线索 铲除黑恶“保护伞”

评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燕阁观察

从六组关键词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六周年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都是怎么发现的

一得之见 

一组

清风时评

探源:防“赖小民们”须让监督强而又强

修身:清廉自守方能远离“虑变生”

锐评:公职身份岂能是“免罪牌”

反腐走笔:再证反腐不松劲不停步

“实证”纪法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没收追缴职务违法犯罪所得

如何界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的违纪行为

非党员身份不是违法村干部的挡箭牌

书记说纪

延伸监督触角盯住“微权力”

“四种形态”转化要“刚度”也要“温度”

实践探索

司法部: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机动式巡视

广西:“大数据”助力监督提质增效 

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以专项检查促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贵州:真督实查力促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潍坊:以巡审联动提升巡察实效

听音频 学党规

随时随地学党章党规

“四风”监督哨

用公款任性 受处理必然

贪小便宜被查 如意算盘落空

广角 

图片新闻

一线传真

地方简讯

关键词解

文史经纬

十一届三中全会与改革开放的启动

中国共产党人故事

华侨英烈李子芳:不是坚持到胜利,就是战斗到牺牲

封二  

《中国纪检监察》被评定为“2018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新刊核心期刊 

封三 

辽宁:监督下沉 把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惩腐打“伞”如何深入——
从总书记重要论述中找方法
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董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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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如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出哪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又收获了怎样的工作感悟?本刊约请河北省纪委监委和部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畅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惩腐打“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立足职责定位,落实“一案三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切实做到查处一个、治理一片、清朗一方。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是做好惩腐打“伞”工作的基础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我们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纪委监委会议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学懂弄通做实,着力从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年初,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2月初,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就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惩腐打“伞”作全面部署。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印发后,省纪委监委细化实化措施,及时下发通知进行再部署。在中央纪委和省委领导下,省纪委监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坚持主要领导统筹全局、亲自抓深入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直接抓具体抓,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了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先后6次召开省纪委监委会议和惩腐打“伞”工作推进会,专题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推动工作;5次召开重点案件视频调度会,听取汇报、逐案调度、督导指导,推动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坚持精准识别、强化精准打击,是做好惩腐打“伞”工作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为此,我们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等问题作为重点,围绕“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即:扭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这条主线,沿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三条支线,深度聚焦、重拳出击、深挖彻查,始终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积极稳妥识别处置,对助长黑恶分子违法犯罪、滋生坐大,勾结黑恶势力寻租牟利、以权谋私,帮助黑恶团伙压事平事抹事、逃脱法律制裁的,坚决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问题轻微、主动讲、坚决改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有序有力推进,严格区分违法与违纪、罪与非罪的界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惩治的震慑力,增强政策的感召力,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做好惩腐打“伞”工作的有效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好工作机制,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此,我们与省公安厅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协作机制的办法(试行)》,细化完善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及时反馈和纪律保障等5项机制。在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合理摆布办案力量,形成工作“一盘棋”,公安机关对办理的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对是否存在“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及时侦查讯问、记录在案,并将问题线索及证据、证明材料整理成卷,对不按时不全面移交的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打掉600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纪检监察机关全部介入核查,已发现可能存在腐败和“保护伞”的团伙230余个,纪检监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1000余条。

  实行联市督导、压紧压实责任,是做好惩腐打“伞”工作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此,我们建立了三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联市(县)包案督导制度,实行省联市、市联县,对所辖地方和重点案件实现督导全覆盖,层层传达压力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如在查处保定市定兴县田某某涉黑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时,省纪委监委包联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调度督导指导,目前已查出涉及该案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50余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30余人,3人主动投案自首。以此为基础,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联市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以及惩腐打“伞”等重点专项,深入下沉到一线,督导、推动联系市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惩腐打“伞”,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净化的是政治生态,夯实的是执政基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惩治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责无旁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对标对表、践行使命担当、持续有效用力,深入推进惩腐打“伞”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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