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专题 派驻机构改革再深化
言论
体会
不折不扣落实《意见》部署要求 推动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理论纵横
特别关注 强化巡视整改 做好“后半篇文章”
以改革行动纪念改革开放40年
燕阁观察
一得之见
法规图解
“实证”监察法
书记说纪
“四风”监督哨
广角
中国共产党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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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派驻机构改革再深化
言论
体会
不折不扣落实《意见》部署要求 推动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理论纵横
特别关注 强化巡视整改 做好“后半篇文章”
以改革行动纪念改革开放40年
燕阁观察
一得之见
法规图解
“实证”监察法
书记说纪
“四风”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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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人故事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对于延伸纪委监委监督链条,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必将有力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在十八大以来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的基础上,开启新的篇章,开创新的局面。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着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的任务分工方案和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派驻监督新动能,取得派驻监督新成效。
把讲政治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性质和职责所决定的。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意见》的部署要求,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性要求摆在首位、贯穿始终,体现在改革的方方面面。
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谋划派驻机构改革措施,落实改革任务;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厘清派驻机构职能,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等每一项工作之中,更加主动、更加自觉、更加具体地履行好“两个维护”这项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牢牢牵住“一条主线”,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根本目的和方向,把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改革的主线和原则,既健全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又强化组织保障,促进派驻机构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
坚持聚焦政治监督,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凸显派驻机构是党的政治机构、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本质属性和职能定位,更加有力地发挥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大政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稳中求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论。贯彻《意见》精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稳中求进这个基本工作方针,强化全局观念和整体思维,稳扎稳打、积极进取,使改革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坚持一体推进,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同正在持续推进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派驻监督同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坚持接续推进,认真总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对派驻机构统一更名、赋予部分监察职能的探索实践,在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的同时,着力补齐短板。近年来,甘肃省纪委监委建立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派驻机构定期汇报工作和报告监督对象廉政情况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清单,细化量化监督任务;各派驻机构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问责处置等制度和情况互通、列席会议、定期会商、工作报告等机制,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下一步,我们将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细化报告制度,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完善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协调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顺、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把派驻监督“探头”越擦越亮。
坚持压茬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全面了解掌握市、县、乡各级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革举措,分领域、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是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派驻监督全覆盖,是这个监督格局的一个支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必须盯住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这个目标,在实现“有形”覆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有效”覆盖,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特别是要针对驻在部门肩负的制定政策、分配资金、确定项目和行业指导监管等职责,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突出“四个关键”。突出关键人,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关键处,加强对政策制定、审批监管、项目实施、资金分配、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权力行使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突出关键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突出关键时,紧盯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重要法规制度执行、重要行动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的监督。
强化“三重监督”。强化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细化分解派驻机构任务,明确派驻监督的重点、措施和时限要求,建立台账,定期督查,适时开展约谈,年底进行考核评估;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重点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准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从现象看本质,透过驻在部门业务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倒查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