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金谷党支部组织12名党员、职工,携带子女4人,借‘七一’党员活动之机,去天柱山公款旅游,你们纪委管不管?”2017年7月11日,一条反映基层党员公款旅游的问题线索,被举报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纪委。接到举报后,县纪委迅速成立纪律审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7月4日,当涂县粮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所属企业党支部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在职党员在省内选择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教育活动。该局金谷党支部书记邢青等商定,利用周末两天时间,赴安徽省潜山县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并邀请粮食局党总支副书记凤冶一同前往。
2017年7月8日至9日,16人随马鞍山绿州旅行社,赴安徽省潜山县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后,前往附近的天柱山大峡谷景区旅游。其中,参加教育活动的12人共花费旅游费用10940元,在金谷公司党建活动经费中报销,4名随行子女自费参加活动。
问题查清后,2017年12月18日,当涂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教育活动组织者金谷党支部书记邢青、党支部委员杨易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未正确履行指导职责的参与者、局党总支副书记凤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不力的局党总支书记夏峰明党内警告处分,所有旅游费用均由参与者个人承担。
剖析警示
“七一”期间,就近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老区和革命圣地接受红色教育,本是了解党史、纯洁党性、激发干劲的一种有效方式。但如果假借红色教育之名,行变相旅游之实,使党性教育变异成公款旅游,那就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极坏,必须严肃查处。
“八项规定”之所以能改变中国,就是因为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步步为营、节节贯通,从而积小胜为大胜。可总有人耍小聪明,以为变个花样就能逃避监督。这种公私不分、是非颠倒、自欺欺人的做法,不仅坏了规矩、害了自己,更损坏了党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在监督无处不在的今天,任何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都会露馅。
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做人做事都需要心存敬畏、心中有戒。如果中央三令五申,个人却置若罔闻,把纪律和规矩当成耳旁风,心存侥幸,逾越红线,最终必然会受到纪律的严惩。“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改起来也非一日之功,这就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克服惯性思维,行事慎之又慎,打破侥幸心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将纪律规矩、理想信念宗旨抛诸脑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摒弃公款旅游是为干部“谋福利”的错误思想,严格审批把关、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决不姑息下属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否则自己就会成为别人受教育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