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武汉市高度重视抓好主体责任落实,采取了制定清单、督导检查、强化问责等举措,几年下来,全市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比起前几年一提到主体责任,要么不知所云,要么干脆扔给纪委的情况,现在真是好多了。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也不少。其中最主要的是,仍有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积极。
我们曾拿到一份报告,显示2017年武汉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发生在2016年后的占到64.39%。中央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早已三令五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却仍有这么高比例的顶风违纪。原因何在?我们分析,除干部自身因素外,党组织在抓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做得还不够,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比如,我们市一家国企从2014年起就借口“疗养休养”违规组织职工旅游,到了2016年竟还组织了6批共123人。这么大规模,持续这么长时间,集团党委书记居然没有警觉,即使集团纪委提醒了仍不研究、不制止,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什么会这样?从与这位党委书记的谈话中,我们得知,他并非不知道这是自己的主体责任,而是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事情不会被发觉,即使被发现了也不会被问责。看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首当其冲的是思想认识出了问题。
我们曾了解到一些领导干部私下吐槽,“现在不抓责任不行啊,不抓就要被问责,谁敢不抓啊”。乍一听,似乎并无不妥,但这里面事实上存在一个抓责任不主动的问题,似乎只是畏惧被问责而被动抓。再结合一些案例,我们找到了问题所在——有的领导干部不是没有种“责任田”的意识,而是思想上不主动积极,甚至被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导致行动上抓不紧、落不实,甚至不去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去年,我们在抓好日常政治学习、问责案例学习、责任清单学习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书记谈活动,让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讲履责情况,既是交流思想认识,也是相互比学赶超。今年我们继续这样做,目的在于通过学习,在思想“病根”上动手术,激发这些“关键少数”的“内在”动力,实现由“不得不抓”向“我要抓”转变。
学习,只是让领导干部通过“内自省”,提高抓责任的思想主动性,我们还通过施加外力、传导压力,督促他们增强主动性。我们探索实行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年终考核、述责评议等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对履责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痕迹管理;组织对131家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问题逐一发函,责令限期整改。通过这些举措,架起监督“探头”,让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时刻感受到沉甸甸的压力,不断化压力为动力,形成主动抓责任的意识。我们坚持将督查、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责任目标考核挂钩,考评结果在全市排名通报,让督责不流于形式,而是真正督出权威、督出效果。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年,我们问责了124名领导干部,通报了20起典型案例,在全市产生强烈反响。今年,我们继续加大问责力度,如全市机关中层处(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自今年3月初部署以来,至5月底已问责218人。我们还强化“一案双查”,对只是“嘴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该问责而不去问责的情况,都严肃问责,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果,激发全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作者: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