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我们体会,必须首先领会中央精神,把握改革的精神实质,方能有力有效开展监督。
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机构改革监督检查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首先要深刻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扎实谋划安排监督工作。大家深刻认识到,一方面,这次改革面向新时代、站在新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紧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这次改革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既推动中央层面改革、又促进地方和基层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改革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对于这项重大政治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从政治监督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站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来认识和践行。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才能跟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理解改革、积极推动改革、扎实保障改革、示范引领改革,一致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改革期间往往是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易发多发时期,要确保改革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就要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方向、任务要求和落实举措,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一是找准监督重点。通过紧盯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确保改革按照既定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力有序高质量推进,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体现出来、落实下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领会中央精神,提前研判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典型问题,有针对性协同安排力量,强化巡视巡察、擦亮派驻“探头”,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落实不力、拖延改革等问题,严肃查处编制数据弄虚作假、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转移套取资金、巧立名目发放钱物等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三是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党中央明确要求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刻理解中央精神,就要用好问责利器,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
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以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为契机,努力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质量和水平。在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也应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认真落实中央改革要求,深刻理解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此为标准着力推进“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独特作用。一是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监督成效体现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着力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针对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案暴露出的问题,省纪委协助省委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有力监督促使各地各部门彻底肃清其恶劣影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地见效。二是准确把握人民至上原则,把监督成效体现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在监督中聚焦群众重大关切和利益诉求,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我们聚焦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全省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问题,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统一,把监督成效体现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上。把依纪依法贯穿于履职全过程,严格按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开展监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严格监督作为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手段。今年1月至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11873人,同比上升126%。通过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实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陕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