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驻海关总署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必须发挥好‘探头’作用,为机构改革提供有力有效的纪律保障。”海关机构改革开始后,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许罗德如是强调。3月底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织开展海关机构改革专项监督,确保党中央有关海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
将监督海关机构改革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要求全组同志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下发后,驻海关总署纪检组迅即成立由许罗德担任组长的海关机构改革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海关总署党组通报中央纪委工作要求,督促总署党组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大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改革任务。
全面实时监督机构改革进展情况。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对标中央纪委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对海关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的办法》(以下简称《专项监督办法》),明确了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通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实时掌握情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巡视巡察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调研检查等六种方式,重点围绕海关系统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时限要求,特别是严守纪律规矩的情况,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监督。
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海关总署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配合联动,推动制定海关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环节步骤,主动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涉及的重大事项和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央纪委专题报告。
为深入掌握海关机构改革情况,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驻海关总署纪检组负责同志带队赴南宁海关、重庆海关进行调研督导。调研期间,听取关区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到业务现场详细了解海关和检验检疫业务整合后的监管工作情况,并与当地海关和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座谈,要求他们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和驻海关总署纪检组要求,从严从实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在机构改革中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
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督促主责部门及时整改相关问题。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头绪繁多、任务艰巨,为确保机构改革过程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确保思想不乱、方向不偏、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在《专项监督办法》中,要求海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要求,严明纪律,强调对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统一受理、管理、处置在海关机构改革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发现的问题“动真格”坚决查处。
近日,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织有关单位对监督中发现的几起相关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同时纪检组领导班子先后约谈转隶到海关总署的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等5个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他们密切关注机构改革过程中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机构改革纪律规矩的言行。
《专项监督办法》对海关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同步开展对本关区、本单位机构改革情况的监督工作也提出具体要求。海关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在监督上找准关键问题重点发力。比如,为了强化监督,上海海关和原上海检验检疫局党组纪检组分别与本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强化改革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双方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对原检验检疫30个现场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对各现场旅检监管、通关作业“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以及运输工具登临检查等七个业务领域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主责部门整改落实。
在扎实开展专项监督的同时,驻海关总署纪检组专门研究制定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改革期间受理信访举报件、处置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报送纪律审查数据等重点工作,明确驻海关总署纪检组负责加强对各直属海关和各原直属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指导,以确保改革过渡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档、不缺位。此外,驻海关总署纪检组还注重促进海关和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相互融合。前不久,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对新海关纪检监察队伍组织开展了首次业务培训,适应机构改革过渡期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需要,为干部队伍全面融合打下基础。(海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