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 评论 ● 赤诚的情怀 大写的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 赵乐际出席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
特稿
理论纵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监委成立了
历程回顾
● 记者观察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走的是新时代创新之路
● 人物志 ● 纪检监察事业奠基人
● 文史参考 ● 谈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读懂监察法里的“中国话语”
● 权威解读 ●
● “实证”监察法 ●
● 专家系列谈 ●
法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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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 评论 ● 赤诚的情怀 大写的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 赵乐际出席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
特稿
理论纵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监委成立了
历程回顾
● 记者观察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走的是新时代创新之路
● 人物志 ● 纪检监察事业奠基人
● 文史参考 ● 谈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读懂监察法里的“中国话语”
● 权威解读 ●
● “实证”监察法 ●
● 专家系列谈 ●
法规原文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规定,有利于实现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顺畅、高效、有序衔接。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浙江十分注重法法衔接和制度建设,以浙江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名义出台《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监察措施执行、移送起诉、刑事审判等方面衔接问题,全线打通法法协调衔接各个节点。
在监察调查环节,公安机关承担协助配合监察措施和留置场所管理等任务,在查询、技术调查、搜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使用方面予以协助,特别是在留置措施执行方面,形成由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带至留置场所,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不配合,有自杀或者逃跑倾向的,由公安机关强制带入留置场所。浙江省监委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企图以出逃方式躲避调查、逃避留置的苏某,统筹协调公安机关全力出击,4天内就将其从外省追回并执行留置,有力维护了国家监察权威。
在移送起诉环节,检察机关组建专门公诉部门或者专门人员负责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建立捕诉一体工作模式,办案衔接高效有序。检察机关收到监察机关移送起诉通知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确保案件质量。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同时,一并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无缝衔接。目前浙江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对监察机关采取留置的犯罪嫌疑人均决定逮捕,迄今没有出现一例检察机关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的案例。
在案件审判环节,建立与审判机关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判决公平公正。审判机关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通知监察机关开庭时间地点,监察机关视情派员旁听庭审;对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裁定的,及时向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审判机关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必要时可以调取相应时段的调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在全国首例留置案件余某贪污案审判过程中,审判机关与监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留置一天可折抵一天刑期”的答复,解决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对余某合理定罪量刑。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浙江省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实现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协同办理,移送起诉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前三年纪委“两规”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平均用时缩短64.4%;办结的案件中被留置的主要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