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 评论 ● 赤诚的情怀 大写的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 赵乐际出席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
特稿
理论纵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监委成立了
历程回顾
● 记者观察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走的是新时代创新之路
● 人物志 ● 纪检监察事业奠基人
● 文史参考 ● 谈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读懂监察法里的“中国话语”
● 权威解读 ●
● “实证”监察法 ●
● 专家系列谈 ●
法规原文
社论
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 评论 ● 赤诚的情怀 大写的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 赵乐际出席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
特稿
理论纵横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监委成立了
历程回顾
● 记者观察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走的是新时代创新之路
● 人物志 ● 纪检监察事业奠基人
● 文史参考 ● 谈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读懂监察法里的“中国话语”
● 权威解读 ●
● “实证”监察法 ●
● 专家系列谈 ●
法规原文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与一般法律注重惩治和打击不同,其立法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这就要求监委在查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事实的同时,还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干部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出纪在法前、纪法贯通的特点。
监察法规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那些违犯法律的职务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当事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政务处分,这是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具体化。实践中,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不仅对党员干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将这一工作方法延伸到监察工作中,落实到每一名公职人员。去年全省监委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202件非党员监察对象问题线索,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使“管住全党”向“管住全体”延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新的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全面应用,解决了监督尺度不一的情况,更不会出现畸轻畸重、查处标准不一的情形。
监察体制改革前,由于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部分职能交叉重叠,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存在重复劳动现象,既增加反腐败成本,又带来纪法脱节、衔接不畅、监督空白等问题。如一些地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先移后处”“先法后纪”,甚至“带着党籍蹲监狱”;有的地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存在“放水养鱼、经营线索”的情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对部分公职人员存在日常监督空白,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反腐败工作成效。针对这一情况,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提起公诉。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有效解决了纪法衔接不畅的问题。
在实践中,浙江省根据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实际,按照工作同步进行、程序相应分开的原则,设计纪法衔接机制,赋予执纪监督部门执纪监督、监察监督双重职责,赋予审查调查部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上,审查调查部门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两者同时启动,优先查清违纪问题;在工作程序上,纪检、监察相对分开,分别设计纪检措施文书和监察措施文书、纪检立案程序和监察立案程序。为减少重复劳动,浙江明确规定,以监委名义获取的证据可用于认定违反党纪的问题,不需要再以纪委名义重复取证,以提高工作效率。进入审理后,由审理部门全面审理违纪违法问题,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提交集体研究。监委委务会议与纪委常委会议合并召开,决策议题涉及监委专项工作的,单独编发监委委务会议纪要,由监委主任签发。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先由审理部门作出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决定后,再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这样就实现了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