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牛要牵“牛鼻子”,抓问题就要抓关键。责任,就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牛鼻子”。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结的一条重要的管党治党经验。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2018年重点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是托底一项,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责任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这一“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形成了全党一起抓的生动局面。但是,应该看到,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还没有传导到一些地方的基层,“海面上九级风浪、海底下却纹丝不动”现象仍然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全会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严肃问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会提出,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对下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让党委(党组)书记把责任扛上,省委书记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就要用好这一成功经验,自上而下突出“关键少数”,由点及面带动“最大多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高校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要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让被巡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面对面的压力传导中,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并以巡视整改成果检验责任落实成效。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夯实监督责任。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有利于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两个为主”等要求,有力解决了工作责任不清、案件查办不力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把这一改革成果写入党章,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新要求,全会提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完善地方纪委派驻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求各级纪委既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完善地方纪委派驻体制机制”,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五年来的实践表明,问责是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7020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430个纪委(纪检组)和6.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强有力的问责,激发了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但也引发了一些人的负面情绪,有的认为对自己要求太高、管得太严,牢骚满腹;有的因为怕出错被问责,消极怠工;有的认为问责就是“一阵风”,仍然甘当“老好人”不抓不管。面对阻力干扰,问责会不会放缓脚步?全会作出明确回答,“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表明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全会同时明确,问责重点仍是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典型的还要予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由此可见,曾经是“稀缺现象”的问责,今后可能会越来越多。那些还在发牢骚、怀侥幸心理或持观望态度的人,应该赶紧清醒头脑,切实担起责任,否则,被问责的就是自己了。
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极大地增强了全党的责任意识,管党治党局面焕然一新,全面从严治党迈入新阶段,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承诺赖责任以成,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赖责任以兴。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创新探索和成功经验,也必将为党的自我革命打开新境界、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