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党委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 11月11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上提出明确要求,指明了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的关键。
怎样当好这个“施工队长”?成为试点地区各级党委书记必须回答且必须回答好的重要课题。
在这方面,北京、山西、浙江作为首批改革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实践,积累了可资借鉴的有效经验——
旗帜鲜明讲政治。“中央做好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改革要求,能不能把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是考验我们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的一个试金石。”谈及当好“施工队长”,山西省太原市委常委、娄烦县委书记薛东晓把讲政治摆在了首位。事实上,试点三省市各级党委、党委书记,均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检验来看待,以政治上的高站位,保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
扛牢责任担当。“我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改革试点工作负主责、首责、全责”“这不是一般责任,而是政治责任”……记者采访三省市不同层级的十余位党委书记,无一例外,他们都突出强调了“责任”问题。任务彰显信任,责任考验担当。据了解,试点三省市从省到市到县,三级党委书记均担任当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把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站到改革第一线,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把握方案、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破解难题、亲自指导督办、亲自签批审查案件,以一个个“亲自”体现担当精神、将党的统一领导落到实处,确保中央改革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
把握方向和节奏。改革必须沿着正确方向有序稳妥推进,不能打乱仗。在这方面,党委、党委书记的统筹谋划不可或缺。据了解,北京市委系统谋划,按照“准备成立”“转隶组建”“融合磨合”三个阶段,积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山西省委确立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工作思路,明确阶段重点,落实落细试点任务;浙江省委根据实际,确定“先省、后县、再市”的组建思路,并归纳“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实现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全融合”“探索形成监察权有效运行机制”6个方面改革要点,以纲举求目张。据此,试点三省市始终有条不紊地部署、开展每个环节的工作。
加强协调统筹。作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涉改机关、部门众多,包括人大、纪委、检察院、组织部、编办、监察厅(局)、公安、法院等,是一个系统工程。唯有党委、党委书记,才能协调改革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步调一致,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改革实践中,三省市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召开部署会、责任分解、作出批示、直接督导、现场联合办公等各种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各方面密切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没有党委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改革顺利进行是不可能的。”“即便一个部门推诿扯皮,改革进程可能就因此延缓甚至停摆。”……纪委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专责机关,对此感受最深,记者采访所接触的各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都谈到了党委、党委书记无可替代的领导、统筹作用。“狮头劲舞,方能身尾相随、全身皆动。”山西省太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吉山用“舞狮”为喻,道出自己的深切体会。
改革不可避免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对转隶干部如何合理安排就是一个大问题,一着不慎,就容易给改革深化留下疙瘩、埋下隐患。在这方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委书记张钰祥给记者留下比较深的印象:他先后四次与检察机关转隶人员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地了解他们的工作经历、思想状况、有关诉求;在他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每一名转隶干部的详细情况,如“某某,女,年龄,籍贯,工作年限,特长计算机、文笔可以,性格内向、学习刻苦,诉求是……”。据此综合考虑,合理安排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合理调配每一名转隶干部的职务、岗位,为促进下一步纪委监委人员深度融合、人尽其才,发挥监委作用夯下坚实基础。
监委组建之后,能否实现监委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之间的“法法”顺畅衔接,是深化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而这不是监委等部门所能协调。据了解,在北京,《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这项重要的协调配合制度,就是由市委研究决定并以市委办公厅文件下发。而在山西,在省委领导下,制定了由10个试行文件组成的“1+4”制度体系,全线打通“法法”衔接中可能遇到的“堵点”。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人员增加了,办公用房不足就成了问题。这看似事小,其实也是个较大的难题。在浙江诸暨市,书记拍板、市委决定,将原本准备给另一单位的办公场所优先提供监委;在北京市延庆区,区委就此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区财政局、区文委等相关部门加固修缮原延庆县委老办公楼给予解决。
改革面临的问题决不局限于此,深化改革就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正是有了各级党委、党委书记的领导统筹,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改革试点工作才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监委组建了,工作开始运转了,“施工队长”的担子是不是就可以交卸了?远非如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否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需要“施工队长”持续不断作出回答。
令人欣慰的是,“施工队长”们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事实上也是在倒逼党委、倒逼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是浙江省海宁市委书记朱建军的深入思考。“建中同志: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委监委一要高度重视,二要从严从实查纠处理,三要全面、迅捷、较真,这是重大政治任务。”这是山西省原平市委书记杨述平给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郭建中发的一条手机短信。郭建中介绍,半年时间里,杨述平给他发送的指导反腐败工作的短信就有十余条,内容既有宏观的方向性的指示,也有“监委要对调查手段应试尽试”、“监委也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具体指导。
这不是什么个例,落实党中央要求,准确研判本地政治生态状况,深入掌握“树木”和“森林”的情况,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指导纪委监委把握住工作重点、掌握好力度节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试点三省市各级党委、党委书记的努力目标、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