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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用典摘读 ●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
● 古语今悟 ●“担当”小议
● 楹联中的家风 ● 不因果报勤修德,岂为功名始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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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语今悟 ●“担当”小议
● 楹联中的家风 ● 不因果报勤修德,岂为功名始读书
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西联新疆、南接西藏,面临反分裂反暴恐双重压力,是稳藏固疆的战略要地。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充分认识特殊省情和特殊责任,始终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保持社会稳定是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纪委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抓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促进藏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加强学习教育,筑牢严守涉藏维稳政治纪律思想根基
增强党的观念、强化纪律意识是民族地区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根本保证。利用多种方式和载体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是青海长期坚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身份意识、明确纪律规矩,青海省纪委先后组织举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报告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并以视频会议方式延伸到市州、县市区,使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的主题教育覆盖全省藏区。围绕十八大后出台实施的一系列党内法规,省纪委安排各常委、派驻纪检组长、厅部室负责同志定点到市州、县市区开展集中宣讲,并配发藏文宣传资料和教育读本,推动法规教育向基层延伸。8个市州和所属各县都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维稳工作纪律规定纳入党校教育、干部培训和领导干部讲党课中,加强不同层次的教育学习,有效增强了藏区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
青海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查找解决政治偏差。2013年,根据省委安排,各级党组织层层召开了“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责活动,着力查摆整改党员干部参与涉藏不稳定事件和出境参加达赖集团宗教活动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双重信仰”问题。在2014年、2015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全省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都把严肃维稳政治纪律、查摆纠正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海南藏族自治州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期间,安排州、县纪委和组织部领导干部联乡入村进行指导,对不符合生活会规定要求的13个乡镇和5个村进行了整改纠正,实现了从“不愿讲”到主动揭短亮丑、“不敢讲”到主动批评帮助、“讲不清”到拿事说理能讲清的“三个转变”,增强政治担当。
“说实话,十八大以前,我们有的党员和普通群众区分不出来,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不一样了,从省上到州里再到县里讲的都很明白,党员就是党员,干部就是干部,不是一般老百姓,怎么样管好自己管好家人,都有规矩。”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镇隆务街社区党员卡本才让这样说。
健全制度机制,落实落细涉藏维稳政治纪律
制度机制管根本、管长远。结合藏区维稳工作实际,青海省不断细化、健全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严守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
2011年、2012年,青海藏区连续发生多起不稳定事件,其中涉及多名党员干部,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思想认识模糊,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消极、立场摇摆的不良倾向。针对这一问题, 2013年,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通知》,作出了“十严禁”的规定,明确了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立场不稳或临危退缩、临阵逃脱;严禁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禁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十方面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干部在涉藏维稳中的政治纪律。
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因私出境参加达赖集团宗教活动,有的撰写并在境外非法出版涉藏有害书籍等违纪行为,省纪委在严肃查处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规范》,对党员干部在维稳中坚定政治立场、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规定、严禁出版发表有政治问题出版物等具体事项,从8个方面明确了29项纪律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全面履行维稳工作责任、旗帜鲜明反对分裂。
为确保涉藏维稳政治纪律落到实处,青海省建立健全了省、州、县区三级党委常委联点督查责任制,每年各级党委常委都不少于2次15天到分工联系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和社区检查指导维稳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督查维稳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一级一级传导压力,以上率下落实维稳责任。2014年起,每年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开展政治纪律学习教育情况,党员干部参与涉藏不稳定事件和“双重信仰”问题,及时处置违规行为。2015年,玉树藏族自治州在专项检查中,严肃查处了4起基层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各州、县、乡镇还建立了维稳工作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监督机制。海东市通过督查,及时对脱离维稳值班岗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干部作出处理,强化纪律约束。
严格监督执纪,强化涉藏维稳政治纪律的刚性约束
坚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形成有力震慑,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保护大多数的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2014年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双重信仰’,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处理宽松软,对有关领导的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青海省纪委对十八大以来涉藏不稳定事件执纪问责的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地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省处置不合格党员583名。省纪委审核重点问题8起30人,对黄南州同仁县个别村干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违反政治纪律处理偏轻的问题进行了重新处理,有3人被开除党籍,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强化执纪监督合力,青海省制定印发《维稳案(事)件移送处理工作相关规程》,建立了巡视巡察机构、政法机关、统战部门向纪检机关移送维稳工作中违纪问题线索和处置反馈工作机制,使反分裂反渗透、涉藏维稳和民族宗教工作中涉及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移送、规范处置。2013年以来,全省纪检机关共收到和处置移送的问题线索35件,有效拓宽了线索来源。根据统战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果洛州班玛县维稳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职案,该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江日堂乡党委书记、乡长、副乡长等5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至2017年8月,青海省纪检机关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持续释放出严格执纪的强烈政治信号。针对不稳定事件中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究了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51人。果洛州甘德县青珍乡党委书记仁青尖措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在大是大非前、在立场问题上,只要管好自己感觉就完成任务了。现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人和亲属,这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