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积极探索在“分领域整治”中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所谓“分领域整治”,就是选取部门领域集中发力,开展执纪审查。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整治中我们不仅查办腐败问题,更注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章立制抓整改,通过标本兼治,净化或重构该系统或领域的政治生态。
这几年,市纪委集中力量查处了公安、规划、国土、人防、市场监管、市属国企等多个领域的腐败问题,共查处259人,移送司法机关83人,并及时督促这些部门领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制度机制,做到亡羊补牢。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当属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系列腐败案的查处。
2015年,市纪委查处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严重问题。调查发现,从驾考报名受理,到科目一至科目四考试,再到车辆查验检测、登记过户,基本上所有环节都“沦陷”了;40多名民警、协警涉案,几乎“全军覆没”,绝大部分涉案民警属于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形。对此,市纪委毫不犹豫,铁腕拔“烂树”,立案查处38名民警,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
事后,如此“辉煌”的战果并没有让我们感到得意,反而感到很沉重。因为其中许多人都是我们曾经熟悉的“好同志”,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他们“倒下”?经过对案情再回顾、再分析,我们找到了“病灶”——主体责任不落实。调查发现,长期以来,车管所党组织和主要领导疏于日常监管,也没有规范相关制度,约束干警手中的权力。正如一位车管所领导所说,“但凡平常管理严格一些,一些党员干部也不至于违规违纪,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落实主体责任,从中央到省委,再到市委均三令五申,竟然还有党组织不当回事,造成如此严重的群体腐败,必须严肃问责!于是,市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市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鹭生,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吴孝国及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周鲁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是政治生态“护林员”,不仅要拔“烂树”,更要摸清“森林”生态情况,治“病树”、正“歪树”。因此,在严肃查处腐败分子、问责领导干部的同时,我们把责任压给市交警支队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督促他们以问责为鉴,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在领域内再次发生。这也正是我们分领域整治的关键环节。
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主动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召开了5次全体民警大会、11次科级以上干部会,开展教育提醒,还找到少数有反映的干部谈话,引导、说服干部认清形势,相信组织,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最终,有20多名民警向组织交代了自己在工作中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购物卡问题,涉及金额60多万元。对这些问题,市纪委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发生时间、造成后果、认错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作出恰当处理,给予党纪轻处分8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4人,实现了教育挽救的政治效果。
分领域整治,既需要“治”,也需要“制”——不仅要治病救人,也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着眼治本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漏洞、消除风险。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系列腐败案发生后,市纪委与市交警支队一起分析发案原因、政治生态、制度机制等问题,积极寻找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研究整改方案,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市交警支队以该案为镜,把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着力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见真章。召开组织生活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自己人,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对存在风险的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先后对现有的19个岗位权力进行重新梳理和授权,对12项工作进行了流程规范,对25个突出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对21项车辆驾管业务进行网上办理……
今年6月,市纪委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案后“回诊”时发现,如今的市交警支队领导敢抓敢管,今年已先后对58名违反相关规定的干警采取“打招呼”“谈话”“告诫”等措施,还开展“一案双查”,严肃问责5名领导干部,车管所干部职工的精气神明显提高,政治生态有了明显改观。
作者: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