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接到了挂点帮扶村村民康本云打来的电话,他对我们区推行的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赞不绝口:“以前办什么事,两眼一抹黑,去问村干部,有的很不耐烦,有的甚至还要意思意思。现在有了‘清单’,要交什么材料,多久才能办得好,一清二楚……”
听着他的话,我感到很欣慰,既因为我们区的工作得到了群众认可,更因为在制定和落实清单过程中,区纪委充分履行自己的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话说,制定小微清单并不是纪委的主责,但也不是说纪委就可以袖手旁观,关键要聚焦职责定位,更好地服务大局。
在我们区,制定小微权力清单的想法,首先就是由区纪委提出的。去年7月,我们在全区开展了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当年底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 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事后,我们统计发现,查处的这些问题主要涉及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办理低保、非法占有村集体财物等方面。而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层干部权力不明晰、对基层干部用权监督不够、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康本云那时告诉我,很多村民不知道村干部手中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怎么运行,他们找村干部办事心里都没底。
“必须梳理出基层干部的权力清单,让群众都来监督。”这个想法很快便在我脑海中浮现。事不宜迟,我立马把这一想法给区委书记作了汇报。在区委的坚定支持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马上开会讨论。今年1月,区集中整治办印发了通知,开始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
此次建立小微权力清单,主责部门、牵头单位并不是区纪委,但区纪委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直观的一个表现就是解决了该将哪些小微权力纳入清单的问题。我清楚地记得,在集中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上,各牵头单位毫不保留地将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涉及的小微权力一一罗列在纸上。这些密密麻麻的权力事项,让区委、区政府一时难以做出取舍。该如何选准选好列入清单的权力?区纪委的思路是:以问题为导向。
区纪委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132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分析。分析发现,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件,占线索总数的34.09%;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有26件,占比19.7%;涉及民政社保领域的有23件,占比17.42%;涉及农业粮食领域的有14件,占比10.61%……不难看出,“微腐败”主要集中在扶贫、国土资源、民政社保、农业粮食等领域,这些领域涉及的权力正是要列入清单的重点。以此为依据,区委、区政府最终决定把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审批、农村五保审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村务公开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22项小微权力纳入清单。
清单能够规范干部履职,更应该方便群众监督。区纪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主责部门配套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图表形式明确各项工作的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事项来由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和监督管理、违反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群众一看流程图就知道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防止基层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问题。今年5月,《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正式下发至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正式在全区推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区纪委深知,避免让清单沦为一纸空文,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清单真正得到执行。对此,区纪委组成专项督查组,加大对清单所涉事项违纪问题的检查、惩处力度。前不久,我们在检查中就发现了龙华乡高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宏华的问题线索,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坯房改造中为他人谋利,最终受到了党纪处分。
小微权力清单的推行,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也得到广泛支持和认可。龙岭镇金塘村村民王林说:“以前去办事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有了这个清单,一看图就能明白,方便我们老表办事。”围绕小微权力清单的制定和落实,纪委对如何既聚焦主业主责,又结合基层实际有效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找到了深化“三转”的方向,干出了底气和信心。
作者: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