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利器,巡察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央颁布并实施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深刻把握巡视巡察政治定位,开展市县巡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既指明方向,又交给方法,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奋力开创巡察工作新局面。
突出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巡视条例精神,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化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的认识。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为目的,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宗旨意识淡漠、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强化党内监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善于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寻找和发现存在的问题。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力、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现象背后,都存在漠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忘记党的宗旨、不把党规党纪当回事的问题。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强化监督,规范行为,时刻紧绷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严守底线、不踩红线、坚持高线,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清正清明清廉的政治生态。要强化政治担当,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为巡察组撑腰壮胆,支持巡察组代表党委开展工作,帮助树立权威、发挥威力。巡察组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当好“啄木鸟”。
体现标本兼治。一是巡察对象上紧盯“关键少数”,巡察进驻前,多方了解被巡察单位班子的问题线索,做到有的放矢;巡察了解中要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围绕重点人制定针对性强的问卷表和谈话提纲;巡察结束后,公开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夯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给“关键少数”。二是方法上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巡察谈话扩展到单位每名同志,座谈了解扩展到管理服务对象,走访调研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要充分彰显自下而上民主监督力量。及时纠正在基层党的政策跑偏走样、效果层层递减的问题,通过正风肃纪,凝聚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三是成果运用上坚持严字当头,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不推卸、整改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要加大巡察移交问题办理,强化整改督查,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延伸放大震慑效果。
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党委“五人小组”会议和常委会汇报工作,研究制定巡察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指导开展工作。巡察办、巡察组要定期向常委会、“五人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巡察组长队伍建设,把年富力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党员干部中威信高的领导干部选拔到组长队伍中来,把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纪检、组织、审计、财务等方面干部安排到巡察一线。要发挥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作用,善用激励政策,调动巡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坚定“四个自信”。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善于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理解和推动巡察工作。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要面向基层发挥贴近群众的特点,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探索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直面矛盾和问题,促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意识,发挥核心作用,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者: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