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些年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按照中央要求,把警示教育融入执纪审查之中,让审查对象对照党章,触及灵魂、深刻反省、认识错误,向党组织写出忏悔录,使之成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成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参考。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些地方和党员干部却把警示教育庸俗化、故事化甚至游戏化,有的抱着“看戏”“猎奇”的心态参加警示教育,以“与己无关无所谓”的麻木、“了解细节好显摆”的虚荣,逐细节、追艳事,对别人的惨痛教训一笑置之;有的自我感觉“腐败离自己太远”,以“自己的事都不是事”或者“隐藏很深发现不了”的侥幸,对身上存在的缺点和毛病搞“抱残守缺”“敝帚自珍”,有的甚至还羡贪慕腐,向往“特权的威风”“堕落的快感”,一心想膜拜效仿,影响十分恶劣。
这些情况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因为对反腐败重要性认识不足。反腐败从根本上讲是严肃的政治,关乎人心向背,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责任担当,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铸成压倒性态势。我们党培养一个领导干部不容易,腐败分子落马,虽说是他们咎由自取,但党因此付出的代价是沉痛的。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这个代价就没有白付,这无疑是一笔应该算清楚的政治账。
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态度。警示教育,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党内教育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剖析,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把警示教育庸俗化、故事化,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表现,是党性不强,对自己、对组织不负责任的表现,究其实质都是政治上的不成熟、不可靠。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腐败问题严重,串案窝案频发,甚至出现“前腐后继”、连续几任领导干部被“同一块石头绊倒”的奇葩现象,无疑与这些地方和单位警示教育不及时、不严肃、不认真,有很大关系。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想要发展进步,离不开真理的引领,同时也需要从各种失误失利中吸取教训。而且有时候,刻骨铭心的教训对人的教育和启发更为重要。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我们党从反动派的屠刀和烈士的鲜血中领悟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组织“八·一”南昌起义建立起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1929年古田会议,从红四军的接连失利中,总结提出“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指导思想,打造一支真正听党指挥、政治过硬的队伍。毛泽东同志曾经不无感慨地指出,“我们是靠总结经验吃饭的”,真切地反映了反面教材的重要作用。
挫折和失误是最好的老师。以违纪党员为镜子,对照检视自身的缺点和毛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正鉴非知正、扬长避短,对党员干部而言,善莫大焉。(北京 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