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7年第14期

社论

坚决贯彻新修条例 发扬光大巡视工作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

中央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

深入贯彻巡视条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专题  学习贯彻《条例》 擦亮巡视利剑

学习贯彻《条例》 擦亮巡视利剑

标注党内监督新高度

《条例》解读

《条例》修改重大创新之一 明确政治巡视定位

《条例》修改重大创新之二 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成为硬指标

《条例》修改重大创新之三 从五方面深化巡视监督内容

《条例》修改重大创新之四 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破解“灯下黑”问题

《条例》修改重大创新之五 市县巡察从探索开展变为硬性要求

实践故事

从政治高度透视“赢了官司输了钱” 

想不到“清水衙门”的问题也不少 

深挖细查识破开“假”会 套取经费的伪装 

从“不翼而飞”的公车中发现问题端倪

入村走访让虚报套取水落石出 

贯彻落实

把握精神实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高擎巡视利剑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推进巡视工作

深化政治巡视首看“政治标杆”直不直

充分发挥政治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牢记光荣使命 坚定政治方向

准确把握《条例》精神 提升政治巡视成效

认真落实《条例》要求 充分释放制度力量

切实加强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

以创新举措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特别关注 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扶到点上 帮到根上

扶贫手记一:让党的好政策直达群众心窝

扶贫手记二:帮钱帮物不如帮建个好支部

向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亮剑

用铁的纪律守好群众“保命钱”

扛起脱贫攻坚精准监督主体责任

燕阁观察

从纪委半年报看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半月杂谈

有承诺必兑现

历史回放

战役中的纪律故事四渡赤水:铁的纪律是胜利的重要保证

会议中的纪律故事 ● 遵义会议:民主集中制的典范

 
《条例》修改重大创新 之五
市县巡察从探索开展变为硬性要求
本刊记者 李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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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巡察从探索开展变为硬性要求,巡察制度、机构、对象、职责等得以明确,将极大地推动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巡视巡察在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中形成监督合力,将大大增强党内监督效果

 

  《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明确“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这为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市县巡察从“探索开展”,变成了必须履行的硬性要求。

  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由中央和省一级开展的巡视,只能覆盖到市县一级,县级以下的党内监督空白,亟需市县巡察填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多次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省(区、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在党内法规层面第一次对建立巡察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

  着眼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开展巡察工作。2014年11月,王岐山同志在安徽省安庆市主持召开巡视工作座谈会,就开展巡察工作征求意见、进行研究。2016年1月以来召开的4次省区市和部分中央单位巡视办负责同志座谈会,均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部署。中央巡视办在河南信阳、湖南长沙等地召开巡察工作现场会,对21个省区市巡察工作开展调研,有力推动了市县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推动下,一些省区市积极借鉴巡视做法,探索开展市县巡察。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巡察制度,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开展巡察。从稳妥起步到渐次推进,不到五年时间里,巡察工作不断织密基层党内监督之网,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党的领导,加强了基层党的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密切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新修改的《条例》对市县巡察提出明确要求。这既是与《党内监督条例》紧密衔接的应有之义,更是促进市县巡察深入开展、打通党内监督末梢的重要举措。

  市县巡察以实践探索先行,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一度存在法规依据不足、职能定位不准、机构设置不规范、责任不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巡察监督作用的发挥。修改后的《条例》在制度法规层面予以明确,将巡察变为市县党委的“硬任务”的同时,还对巡察制度、机构、对象、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为基层党组织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监督提供了法理依据,使得开展巡察工作“底气更足”“腰板更直”,也有力推动了市县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快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是《条例》修改的又一重大意义。省区市党委不仅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还肩负着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条例》要求,省区市党委在谋划本地区巡视工作的同时,也要把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可以预见,以落实《条例》为契机,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建设将大大加快,巡视巡察的监督效果也将大为增强。

  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难题,离不开压力的层层传导、责任的逐级落实。《条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巡视重点监督内容,意味着巡察工作也将据此加大监督力度。随着巡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在解决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同时,也将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如巡视是政治巡视一样,巡察也必须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同时,市县巡察也有自己鲜明的特色,监督更接地气就是其中之一。在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市县巡察的工作重点更加紧贴基层实际,紧盯扶贫领域、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不放,紧盯“小官大贪”“雁过拔毛”“村霸”等问题不放,可以有效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

  巡察监督顺党心、合民意。可以预见,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巡察监督将继续在制度完善、方式创新、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出实招,也必将在强化党内监督、匡正基层风气、厚植执政基础上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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