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4年第20期
大操大办的界定与治理
刘艳红
首页
1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重庆市涪陵区积极探索治理大操大办的有效措施和思路,持续坚持查处、曝光、问责,刹风肃纪。

  今年以来,该区立案查处6件6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件2人),在9家市内外媒体点名曝光5件5人,问责领导干部4 件4人,形成治理大操大办的强大震慑。涪陵区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在总结本地经验、借鉴各地治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使组织清楚违反规定该怎么处理,党员干部明白婚丧事宜该请哪些人、哪些婚丧事宜不能参加。

  不管枝节管重点

  什么是大操大办、治理大操大办究竟治什么?从近些年来收到反映大操大办的信访举报件、查处的大操大办案件来看,干部群众反感的不是正常的酒席,真正反感的,一是滥办酒席,什么事都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借机敛财;二是到处请客,大摆宴席、奢侈浪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通知》综合考虑群众反映和《廉政准则》规定,突出两个治理重点,一是借机敛财。明确规定不得以各种理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以任何方式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物。对借机敛财的,不论是否大操大办都要给予处理。如该区查处的涪陵区白涛街道山窝初级中学副校长秦文锋,操办乔迁宴40桌,并以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方式邀请白涛街道山窝初级中学教职工参加,共收受240户礼金共计49100元,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造成不良影响。明确规定不准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邀请对象中没有突破规定但只要造成不良影响,就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如该区查处的某街道副主任陈某,为其母亲办寿宴45桌,虽未邀请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参加,但到处打招呼,邀请过去工作过的单位的同事参加,引起干部群众不满。

  不限桌数限身份

  《廉政准则》对大操大办未列出具体界定标准,全国各地有限定人数桌数的,有限定礼金金额的。究竟怎样界定、怎样规范?该区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从全国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虽然只请一两桌,但全是有求于他的企业老板、客户代表、下属等,参加的人数不多礼金却很可观;二是各自家庭情况不同,有的亲戚多、有的亲戚少,桌数限高了会给一些人可乘之机,干部群众也不认可,限低了不符合实际难以执行,如该区2010年出台的相关规定限定的5桌标准,根本就执行不了;三是治理的重点是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桌数只是表象问题。《通知》主要对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来宾身份进行限制,规定不能邀请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参加,并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作出了清晰明确的界定,即下级、平级和有工作业务往来的其他人,只要没有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也就没了借机敛财的机会,同时,限制参加对象也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酒席的桌数和规模。

  不搞硬切搞分类

  婚丧喜庆事宜办酒席、礼尚往来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民间风俗。如果简单以治理大操大办为由搞“一刀切”,什么酒席都不能办、什么都不准参加,没有人情味,也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知》围绕治理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两个重点,分婚事、丧事和其他喜庆事宜三类情况进行不同的规范和限制,明确规定:为本人或家庭成员办理婚事,不准以任何方式邀请、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不准以本人或家庭成员生儿育女、升学、参军、生日、乔迁、调动升迁等为由大操大办、邀请或接受亲戚 (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近姻亲、拟制血亲等,下同)以外人员参加;办理丧事,应当节约从简。既以人为本、尊重民风、顺应民心,又坚持纪律要求、严肃治理。分三类进行规范,对什么酒席可以办、该怎么办,可以请哪些人、不能请哪些人,规定得清楚明白,广大干部群众一看便知、心中有数。

  不仅查案还问责

  徒法不能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该区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通报一起,严明治理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坚持“一案双查”,强化各级党委承担治理大操大办工作的主体责任,对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目前,共约谈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7人,诫勉谈话4人,责成3个乡镇街道党委向区委作书面检查。如在严肃查处百胜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崔儒英为其父亲举办70岁寿宴案件中,在对崔儒英立案调查并免职的同时,针对百胜镇党委书记何某某、纪委书记吴某某不制止的情况,给予全区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

  另一方面,为防止干部群众被大操大办人情风所绑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准接受违规邀请参加喜庆事宜并送钱物,对违规参加喜庆事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既追究违规操办宴席者的责任,也追究违规接受邀请参加宴席者的责任。干部群众纷纷叫好,称“今后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对请客者说不了”。□

  作者:重庆市涪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