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王岐山同志要求,“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为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职责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探索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入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派驻监督有抓手、能落实、起作用。
着眼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和完善与综合监督单位共同召开党风廉政会议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中央文件明确的派驻纪检组主要职责中,第一项就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我们感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首先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做到总书记要求的那样“知责、尽责、负责”。在实践中,我们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明确每年共同召开机关党风廉政会议,作为常态化机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部署,就要坚持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往深里抓、实里做。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单位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把抓业务与抓队伍、管工作与管纪律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内设机构也要每年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局、处级单位,落实到党支部、党小组。三是制定和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追责情形,严格执纪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着眼于小洞早补、防微杜渐,坚持和完善风险防范和专项督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我们感到,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在综合监督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优势,查找和防范廉政风险,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实践中,我们下大气力防风险、抓检查、促落实,会同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纪委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每年围绕中央纪委部署的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部署,就要坚持和完善专项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堵塞纪律方面的各种漏洞。一要督查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推动人人查风险、人人知风险、人人防风险。二要督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更好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要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交上作风建设的合格答卷。四要督查相关单位开展巡视整改的情况,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着眼于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坚持和完善经常性谈话提醒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党内监督条例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我们感到,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既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干部提醒监督的有效手段,体现了组织对同志的关心爱护,体现了同志之间的真诚互信。在实践中,我们制定实施《与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探索通过廉政谈话制度化,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把问题解决在平时。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部署,就要坚持谈心谈话这个有效载体,把功夫下在平时。一是把谈心谈话作为发现问题的“预警器”,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全员谈心谈话,全面摸排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二是把谈心谈话作为干部成长路上的“清醒剂”,通过任职廉政谈话,在干部走上新的岗位后,及时提出更高要求,让他们保持清醒头脑,珍惜岗位、严格自律。三是把谈心谈话作为干部思想和作风的“净化剂”,通过约谈函询,对不托底的干部,板起脸来批评教育。四是把谈心谈话作为化解问题苗头的“灭火器”,通过开展诫勉谈话,在干部的小问题尚未发展为大问题时,及时拉一把、大喝一声,真正做到“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着眼于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和完善对机关纪检工作的指导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中央纪委要求,纪检组要发挥好“探头”作用。我们感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监督工作光靠纪检组的力量不够,还要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实现“探头”处处有、监督全覆盖,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尺”。在实践中,我们认真履行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探索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把纪检组、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这三个层级的监督力量都发挥出来,共同担责尽责。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部署,就要继续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探头”有效发挥作用。一是坚持与机关党委、纪委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有关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纪检组干部结对联系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干部制度,在联系中了解情况、推动工作。三是坚持与综合监督单位共同培训纪检干部制度,提高机关纪委干部和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能力。四是坚持办案协作制度,纪检组查办案件可从综合监督单位抽调力量,综合监督单位核查问题可请纪检组给予业务指导,最大程度地壮大监督力量、提高监督实效,把党内监督的责任落实到日常、落实到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