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问的是政治责任,要抓住“关键少数”,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央纪委把定期开展问责情况盘点列入工作日程,通过调研、综合分析等措施,推动问责工作在实践中坚持、深化,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问责
2月8日,中央纪委发布了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一公开通报再次警示全党: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容推卸,无论是基层单位一把手,还是中央委员,只要不担当、不尽责就会被问责。
问责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利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将“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今年七项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落实好这一部署,需要各级纪委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将《问责条例》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严密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逐渐成为常态。
党内问责,问的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然而,以往行政问责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责少。今年的问责工作要突出政治责任,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按照七次全会的部署,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坚决实施问责。
据介绍,按照七次全会的部署,今年,各级纪检机关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问责工作:
完善配套措施,落实问责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通报曝光。《问责条例》明确,中央部委和省一级可以制定实施办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底,至少有18个省市部门已出台实施办法。今年,北京、河北、江西等省市的纪委全会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办法,通过对问责主体、对象、情形、程序等进行细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提供依据。各地纪检机关要将落实问责情况定期逐级上报到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问责条例》还要求,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从中央纪委和各地纪委网站发布的问责通报看,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已成常态。据天津、贵州等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今年将继续加大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运用多种问责方式,实践好“四种形态”。《问责条例》分别针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明确了问责方式。切实运用这些武器并使之真正发挥威力,需要各级纪检机关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梁惠玲在省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总结去年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经验,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紧盯巡视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面查问题,上面追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推动标本兼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在部署今年的问责工作时要求,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审计及行业监管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
定期开展问责情况盘点,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问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不去问责的,这些都要严肃问责。”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郑振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了解,中央纪委把定期开展问责情况盘点列入工作日程,通过调研、综合分析等措施,推动问责工作在实践中坚持、深化,尤其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该问责而不问责,以及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也要严肃问责。福建、吉林、辽宁等地纪委要求纪检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真较真、真问责、真落实,否则也可能变成问责对象。
问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让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牢牢牵住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7年工作要点指出,今年,各级纪检机关要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履责纪实等配套制度,健全约谈提醒、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实效,推动责任落地生根;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以强有力问责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是党和人民赋予纪检机关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将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