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压实责任,担当诠释忠诚。近期,《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指出,加大问责力度,首先要从中央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做起,从纪检系统自身做起。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严格要求,也亮明了纪检机关从我做起、敢于担当的鲜明态度。
加大问责力度首先从纪检机关自身做起,体现了纪检机关对自身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抓别人管党治党的责任首先从自身责任抓起,已成为纪检机关一以贯之的做法。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带头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成立干部监督室,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体现了不回避问题、敢于向自我开刀的勇气和自信,彰显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监管好自己的底气和担当,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职责。对纪检机关来说,马列主义的手电筒不能光照别人不照自己,问别人的责任首先要敢于对自己问责,这样才能服人,才能体现问责的力度和严肃性。
加大对自身问责力度,是纪检机关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征程中,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付出了智慧和汗水,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有少数纪检干部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甚至被“围猎”,堕落为滥用监督执纪权力的腐败分子,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这几年查处的案例看,有的纪检干部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发现干部身上有问题却不去抓早抓小,连张张嘴、红红脸都不愿意;有的纪检机关“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有的派驻机构几乎没有进行过纪律审查,成了“不抓老鼠的猫”,等等。如果纪检干部抱着“鸵鸟心态”,乐于当“和事佬”,就必然会辜负于党、失信于民,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更无从谈起。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解决纪检干部不担当、不负责的问题,关键是把问责的板子打下去,督促纪检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落下去。
纪检机关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用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在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对主体责任缺位问题问责的同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监督责任缺失的同样坚决问责。2016年以来,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200余人,其中包含1400多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辽宁发生系列拉票贿选案,时任省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严肃问责;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组长缺乏担当精神,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责任追究。这一个个数字、一个个案例,既是警醒、教育,更是考验、鞭策。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必须时刻把自己摆进去,开展对照检查,看看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对于失职失责的,必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严肃问责,特别是对于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以及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应问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用严肃的问责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加强纪检机关队伍建设永无止境。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全会工作报告和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更是强调要开展“一案双查”。这是对纪检机关发出的号令。纪检机关务必紧跟中央要求,坚定政治立场,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全系统形成敢于监督、敢于问责的氛围,真正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白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