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通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双双被问责。通报中有一个细节,该局2010年至2015年收到信访举报288件,无一起立案,未对一人作出党政纪处理。无独有偶。某县水利局干部群众多次反映财务管理制度混乱、领导插手工程项目和变相利用公费旅游等问题,但局领导一直压案不办,直至腐败窝案大案爆发。被追究责任时,该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竟振振有词:一直“捂盖子”,是对单位形象和干部成长“负责”。这实在叫人啼笑皆非。
由此看来,究竟什么是“负责”,什么是“失责”,该怎样履职尽责,一些领导干部还需正本清源,纠正错误观念,牢固树立正确认识。
严管是爱,纵容是害。真正的负责,是对党员干部政治上多教育、思想上多引导、工作上多摔打、生活上多关心,特别是当发现问题苗头时,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而绝不是对他们在政治上听之任之、在思想上是非不分、在工作上降格以求、在生活上放任自流。尤其是如果已经收到关于党员干部的问题反映,领导干部却采取秘而不宣、瞒而不报和压而不查的态度,由此把小事拖大、把毛病养大,无异于眼睁睁看着同志滑向深渊却不施援手,这才是对工作最大的失责,对干部成长最大的不负责任。
不得罪少数问题干部,就要得罪广大人民群众,就要伤害党的伟大事业。我们党所需要的负责,是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负责,是为13亿中国人民负责,绝不是去维护少数问题干部的颜面和私利,也不是为个别单位的局部利益和所谓“形象”遮短避丑。当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当单位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时,必须旗帜鲜明加以纠正,理直气壮大力整治。否则,就是对党规党纪麻木漠视,就会寒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心,失去他们的信任与信赖,谈何负责?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最有效的负责。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身处复杂的社会现实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党性不强、意志薄弱者很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此,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干部高度负责。应未雨绸缪,立足抓早。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与党员干部推心置腹交流,严肃真诚提醒,防病于未萌。应防微杜渐,立足抓小。党员干部一旦出现轻微问题,党组织就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做出鲜明警示和严厉告诫,治病于初起,阻断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由轻变重。应有备无患,立足平时。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特别要注重以案说理、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不断提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和在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如此,才能有效降低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有力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必须指出,有些干部言之凿凿把“失责”当“负责”,并非真的出于认识不到位,而是由于党性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漠、缺乏责任担当。有的考虑“人情留一线,事后好相见”,有的觉得“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冤家少堵墙”,有的认为“捂得住丑事就是本事,自己摆得平就是水平”,有的甚至是因为自己不干净,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这是更值得警惕的问题,也是必须刨根问底、严肃追究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前不久出台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和拖延不办。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装聋作哑、推诿回避和不敢负责的状态中猛醒过来,自觉地、坚决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否则,必将受到严肃追责和问责。(湖南 郭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