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红脸出汗”作为基层党组织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方法,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红脸出汗”,源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生动形象、概括精炼,被提醒、批评者脸红了、紧张得出汗了,说明意识到了问题,触及了思想,达到及时警醒的效果。这一方法运用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就要求党组织对产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批评教育、约谈函询,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然而,在不少单位,基层党组织在这方面往往处于“缺位”状态。比如,有的基层党组织把日常提醒积攒到组织生活会,而组织生活会一年也开不上两次;有的除组织学习参观等党日活动外,平时就没有存在感;有的知道红脸出汗是自己该干的工作,但是谁来谈、怎么谈、谈什么,还是云里雾里;有的工作是做了,但不讲究方法,常常是雨过地皮湿,见不到实效。之所以如此,与一些基层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管党治党不重视、不担当、不负责有关。有的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当作分内之事,长期不管不问,一问三不知;有的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原则性不强,揣着明白装糊涂,对歪风邪气不批评不斗争,不愿意得罪人,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这些,又是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基层党组织决不能缺位。要知道,我们党正是通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形式,将每一个党员紧密组织起来的。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这说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是基层党组织必须担起的职责。不仅是职责所在,党的基层组织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拥有天然优势。最基层的党组织,是每个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活动的基本单位,与党员距离最近、接触最多、关系最密,对党员情况最为了解,能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党员进行最直接、最及时的监督。
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优势、开展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已被党的长期实践所证明。毛泽东同志领导“三湾改编”之前,我们党领导的部队在连一级没有建立基层党组织,党不能切实掌握军队;遇到作战失利、连续行军等困难情况,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就开始动摇。1927年,“三湾改编”将“支部建在连上”,从政治上、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曾参加改编的赖毅将军在《三湾改编前后》中这样说道,支部一建立,连队立刻有了灵魂。由于支部设在连上,支部就真正形成了连里的核心和堡垒。长征时曾担任红一军团一师三团、团直属队党总支书记的肖锋同志,1935年3月10日在日记中写道:“四连党支部在行军大休息时召开支委会,批评二排胡排长工作方式生硬,不能以理服人。经过思想斗争,他的工作方式有所改进。”正是党支部一次次的教育提醒,不断统一思想、保持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才使红军成为一支拖不垮、打不烂、有觉悟的人民军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靠各级党组织,靠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而党的基层组织就是落实责任的“神经末梢”,很多工作要由其来完成。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对党章有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在第三十五条中对党的基层组织履行的监督职责作出了明确规范,为基层组织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提供了法规依据,给出了具体指导。基层党组织只有切实担负起党章党规赋予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将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发挥。
在这方面,有的地方、部门认真改进工作,作出了有益尝试。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成立26个临时党支部,定期听取党小组或党员个人工作情况及个人思想动态汇报,对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机关党委针对系统内区县分支机构量大面广,一些机构存在“有党员无组织”等党的领导弱化、缺少组织依托的现象,组建联合党支部1490个,强化党组织在四级机构的有效覆盖,“战斗堡垒”不断得到巩固。
对那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及时,教育管理监督“缺位”,导致党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基层党组织,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严肃问责。福建省泉州市纪委近日通报1起典型问题,对连续发生干部职工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的某县行政执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真当引以为训。(宋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