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系列解读 8 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在抓早抓小中加强日常监督
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我们党的8800多万名党员,编入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作为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活动的基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最容易发现他们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对党员进行最直接、最密切的监督。只有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抓严抓实抓细了,党内监督才能取得实效。
从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发现的问题看,当前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不严不实问题仍十分突出。有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有的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变成“礼炮”“空炮”,有的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坚持问题导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重强调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能,并在第五章第三十五条中,赋予其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反映党员群众意见、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等三项监督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作用,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离、党员干部不出问题,就要从这三项职责抓起。
《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日常监督重在平常、经常,首要的就是让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用好“三会一课”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避免民主生活会一年一开走走过场,而是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就及时召开,让党的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使之充满战斗性和锋芒。特别是要用好用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使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真正达到“洗澡治病”的效果。
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向广大党员群众,最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恶所嫉,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起来,就能变成党内监督的“正能量”。这就要求党组织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上下足功夫,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勤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经常性地“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桥梁纽带。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民主监督、公开晒权,以及谈心谈话、座谈家访、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开门搞监督、主动听意见,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讲真话、讲心里话,织密监督之网。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被写入《条例》总则第七条,是这次《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也为基层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抓手。实践“四种形态”关键是落实第一种形态,这正是基层党组织的优势所在。《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要“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在“及时”上下功夫。比如,有的党员口无遮拦、喜欢在微信朋友圈里乱评乱议,有的吃喝应酬多、经常与商人“勾肩搭背”,有的交党费不积极主动、参加组织生活敷衍了事。对这些上级组织难以及时发现的“小毛病”,基层党组织就要发挥“前哨”作用,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批评教育、谈话提醒,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对于问题严重的,绝不能捂着盖着,而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依规依纪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善于以党规党纪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尺子,时时对照检查党员干部政治方向偏不偏、权力行使廉不廉,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与党中央步调一致,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本单位得到正确贯彻实施。(李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