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因对车辆管理处腐败窝案负有领导责任,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16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西安市纪委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及其下属西区分所部分民警收受好处费问题展开调查。其中,车辆管理处原政委李艳频、原副处长倪小昌,西区分所原所长于雷、原副所长薛强等7名民警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随后,市纪委立即启动了问责程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出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对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6名市管领导干部和10名非市管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王海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撤销其行政职务,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市交警支队党委原副书记、政委孟琨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及其下属西区分所发生多起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免去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并调离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党委另2名班子成员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车辆管理处2名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市纪委还对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市交警支队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他们作出书面检查。
主要做法
这起问责案例不仅在全市公安系统引起震动,也在全市领导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而类似该案例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问责的做法,在西安已成为常态,也是该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一大特点。
强化“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近年来,西安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先后召开相关专题会、座谈会50余次。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也定期向市委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相关室则根据汇报材料,逐一对照检查,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形成以“关键少数”抓“关键少数”的局面。市委班子成员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亲自带队检查考核,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办法细则,并开展约谈、述职述廉等工作。去年,市纪委先后召开了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和市属企业,高校等三个层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会,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追究的典型问题,督促责任落实。市纪委班子成员对检查中发现“两个责任”落实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专项督办,对账销号。
发挥问责“关键少数”的震慑警示效应。西安市在加大对“关键少数”问责力度的同时,坚持抓好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扩大问责震慑警示效应,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发条”。市纪委及时向社会通报了对车辆管理处西区分所腐败案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情况,向全市领导干部释放出“失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2015年以来,全市有21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被问责,其中8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书记观点
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鑫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责任链条上的重要环节,既肩负着向下传导压力、压实政治责任的重任,也面临着一旦失责就要被问责的考验,更是责任落实中的表率和关键。从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西区分所腐败案件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或单位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甚至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没有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因此,抓住“关键少数”开展问责,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至关重要。
西安市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过程中,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做文章。首先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配套措施,列出责任清单,划出纪律红线,让广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知道管党治党“该干什么”、“应当做什么”。其次,聚焦重点不偏移,推动问责常态化。始终聚焦“关键少数”开展问责,突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始终聚焦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内容开展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西安市委将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列入全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作出表率、带头落实、严格执行,督促各级纪检机关按照《问责条例》的原则、标准开展工作。此外,市委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对照《问责条例》明确的6种问责情形,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认真梳理问题,市委、市纪委则通过专项督办、巡视监督和日常检查等方式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尽心履责,干好自己的事,种好自己的“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解决好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