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成功召开。作为本次峰会的轮值主席国,中国对G20乃至世界贡献出一系列事关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方案”。反腐败国际合作就是其中之一。杭州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重要成果,将在未来两年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新实践。
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之所以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合作,其原因在于腐败不仅是世界性的政治难题,更是全球治理的经济问题。腐败存在于任何一个国家,这是共识。然而,由于各国发展阶段不同、国情不同,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需求和主张也不同。在一些西方国家学者和政要眼中,贪腐人员多由发展中国家携赃款外逃至发达国家,追逃追赃只是发展中国家的迫切要求。因此,他们对与发展中国家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特别是国际追逃追赃多持袖手旁观的态度,有的甚至持不合作立场。这也是反腐败国际合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
而这背后,更存在着让发展中国家难以改变的事实,那就是长期以来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治理。无论经济还是反腐败领域,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投票权、表决权非常有限。
面对西方发达国家长期掌控反腐败话语权的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历史责任,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在反腐败领域,紧紧围绕发展中国家亟待解决的国际追逃追赃主题,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
2014年,在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中,中国第一次以国际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等务实合作的“中国主张”。经过几年带头实践,中国开展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所倡议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道义支持。
今年,中国抓住国内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国际合作屡结硕果的关键时机,利用G20这一风向标式的国际合作平台,求同存异、谋求共识,尽最大可能弥合分歧,找到最大公约数。
G20杭州峰会,凸显了中国政府的主动性和引导性,实现了中国从全球治理的局外人、参与者到规则制定者的角色转变。中国智慧不仅在经济治理、同样在反腐败治理方面得以展示。
G20《高级原则》是APEC《宣言》的继承、延续和发展。它确立了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败追逃追赃10条原则,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方面。对于跨境腐败,对于外逃腐败分子和外流腐败资金,G20成员国将持“零容忍”态度,建立“零漏洞”制度,开展“零障碍”合作。较之《宣言》,《高级原则》的推出建立在中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合作目标、措施和路径更明确、更具体。而且,G20成员国多为西方发达国家,是中国腐败分子和资产外逃的重点目的地,因此,抓住G20国家就等于牵住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的“牛鼻子”。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将话语转化为规则,牢牢抓住主动权,才能保持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主导力和领导力。放眼未来,中国找到了一个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持续发展的制导点——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这项在G20反腐败合作框架下的机制创新成果,不仅为成员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构建了平台,也为中国参与国际反腐败规则制定提供了舞台。随着研究中心作用的发挥,中国所倡导的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调查、快速遣返、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将逐步实现。
由承诺到行动, G20杭州峰会迈出坚实一步。今年,中国带领G20反腐败工作组制定的《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明确将8项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其中,务实合作为首要合作领域,包括共同调查和起诉腐败犯罪、追缴腐败所得、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拒绝成为腐败分子避风港、加强国际合作等。
《行动计划》既是近期G20反腐败合作的行动纲领,也是成员国作出的庄严承诺。腐败外逃主要目的国美、加、澳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均承诺支持并积极合作,这表明中国在追逃追赃方面的主张正在产生效应,未来两年,各国将携手打击跨境腐败。那些猫在海外躲避“风头”的“狐狸”很难蒙混下去了。
从APEC到G20,从《北京反腐败宣言》到《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中国在倡导和引领国际反腐新秩序建立的道路上所迈出的坚实步伐,从一个侧面证明:中国正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滕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