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违规办升学宴,这是纪律!我自己就有切身的教训,当时没有抵挡住人情,总以为孩子考上大学办喜酒是个风俗,没把区里的规定放在心上,结果挨了处分。”近期,因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受到免职调离、党纪处分的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卫生院原院长裴青松,谈到受处理的情况时,十分懊悔。
2015年8月19日,赣榆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宋庄镇卫生院院长裴青松在某酒店违规操办升学宴。区纪委立即派出调查人员,到举办升学宴的酒店调查取证,很快查实裴青松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的违纪事实。
经查,2015年8月19日晚,时任宋庄镇卫生院院长裴青松在没有事先向赣榆区卫计委进行书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并安排司机驾驶公车将其送至设宴酒店。升学宴共宴请系统内相关人员80人,包括区卫计委机关工作人员48人、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3人、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4人、区中医院工作人员2人,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29600元。宴请期间,公车一直停在酒店门口。喜宴结束后,司机又驾驶该公车将裴青松送回宋庄镇卫生院。
赣榆区委于2015年5月7日即下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等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一律不准以升学留学等相关名义借机敛财,不得接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在2015年高考结束后,区纪委即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提醒,要求严守党规党纪,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升学宴。裴青松身为党员干部,置区委、区纪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规操办升学宴,公车私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5年8月20日,区卫计委决定免去裴青松院长职务,并调离宋庄镇卫生院。9月14日,裴青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由于下属单位发生多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根据该区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区委责令区卫计委党委和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对区卫计委主任秦泗洲、党委书记张宜梅、纪检组组长苏启华和分管副主任董洁予以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