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们收到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转来的《关于请核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函》,上列16件基层腐败问题线索,其中很大部分涉及扶贫领域。
榆中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央纪委直接发函督办,让我们感受到沉甸甸的压力。县委认识到,决不能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掉链子”!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查真严真问责,既要认真核查转办的问题线索,更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治理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
在甘肃省纪委、兰州市纪委的指导下,我们随即组织精干力量,对16件转办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作为县委书记,我主动承担起领导组织责任,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对重点环节认真协调,对重要线索直接督办。如中央纪委来函提及,我县上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家霖等人涉嫌私分危房改造补助款。对此,我们曾要求当地乡纪委组织核查,但上报的结果却是“反映失实”。这次县委要求县纪委直接立案审查,最后查实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李家霖伙同该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家贵、现主任杨泽江等人,截留私分危房改造款共计3.68万元。我们除给予三人相应纪律处分外,还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乡党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等人进行了问责。目前,16件问题线索已查结14件,其中反映失实了结4件,立案审查8件,组织处理2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问责12人。其余2件,县检察院正在立案侦查。
通过查处这16件问题线索,县委认识到,榆中县一些领导干部依然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识不到位,导致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让惠民政策在落实中打了折扣,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县委举一反三,梳理出惠农资金落实、民政救济救助等12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易发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采取“八个一”举措,即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乡镇、设立一个民生特派组、开展一次巡查工作、设立一个信访举报电话、设立一个信访举报信箱、开展一次起底排查、建立一张问题清单、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对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针对许多涉案党员干部混淆党纪和法律界限,错误地认为违纪是“小节”,只要不违法,就不会有人管的问题,我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138件,初核问题线索102件,初步核实86件,立案65件,结案5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
痛定思痛,深挖根源,我们感到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关键在于责任落实不到位。为此,我们一方面高举问责利剑,今年以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乡镇、部门的6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组织处理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21人。另一方面,注重通过约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我对21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全覆盖约谈,对财政、发改、国土、住建、教育等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也逐一进行了约谈。截至目前,县委班子成员已开展约谈84次260人,并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约谈310次1645人,有力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传递、在基层落实。
脱贫攻坚事关民心向背,丝毫不能松懈。我们将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减存量、遏增量、解民怨、促公正”的要求,以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提振全面从严治党信心,以建立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效,确保扶贫政策真正落地,形成推动全面小康榆中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作者:甘肃省榆中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