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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天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天津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又力促治,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2016年1月至6月,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391件、结案2122件、处分191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17.8%、593.5%、489.5%,移送司法机关28人,挽回经济损失2.1亿余元。市纪委共对46名局级干部立案审查。
运用“四种形态指引+党委纪委两步走”模式,谈话核实1300余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天津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抓早抓小,探索“四种形态”指引加先党委后纪委“两步走”工作法,确保审查冲着纪律去,努力实现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采取“第一步”,与被反映人谈话核实,对相信组织、讲清问题的干部,积极“救治”,给予继续为党工作的机会;对不如实讲清问题、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干部,由市纪委果断采取“第二步”,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予以处置。
“谈话核实问题线索,是对主体责任人政治担当的直接检验,这么重要的事情,我必须带头,党委(党组)书记都要带头做。”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先后9次作出批示,主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开展全市范围谈话工作,并亲自与11名区县党委书记和重要部门“一把手”谈话。2015年10月以来,市纪委共梳理700名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报经市委批准,交由120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运用谈话方式进行核实,目前已反馈569人,其中谈实294人,谈否275人,谈实率超过五成,六项纪律均有涉及。同时,市纪委指导区县纪委、市纪委派驻机构梳理628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党委(党组)批准,交相应党组织负责人运用谈话方式进行核实。
对谈话中故意隐瞒事实、作出虚假承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由纪委及时启动“第二步”。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天津市纪委对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炜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志政立案审查的消息。二人在接受组织谈话时故意隐瞒违纪事实,向组织作出虚假承诺。经查,二人不仅被反映的违纪问题属实,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经天津市委同意,市纪委对上述二人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坚持纪挺法前、纪严于法,严肃查处2600余名“破法”后“逍遥纪外”党员干部
在天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部署下,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2015年仅用3个月时间,就完成4万名十八大以来涉刑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对410名逍遥“纪”外“两员”进行了清理。这项工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肯定,中央组织部派员到天津开展专题调研,并引发在全国范围内的专项清理工作。
2016年,天津市纪委“横向”扩大清理范围,“纵向”延长清理时限,调取党的十六大至十八大期间,公检法机关涉及黄赌毒、酒驾等行政处罚和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处理的21万余条案件信息,清理出未追究纪律责任“两员”2600余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有关单位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消除“未纪先法”问题。
同时,天津市纪委强化“挺纪”意识,筑牢“制度防线”,自5月1日起“纪挺法前”全覆盖,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执纪审查方式,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原则上由纪检机关先纪律审查,再移送司法机关;对确需由检察、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包括同时采取强制措施的党员干部,均要在24小时内向同级纪委备案,并及时移送相关材料。
发挥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在天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结合天津实际,调动和发挥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拢指成拳、合力惩腐,做到“面上有要求”“点上有抓手”,形成以纪律审查为牵引,多种资源共享、多种力量共聚、多种手段共用的协作配合格局。
由市纪委牵头,进一步发挥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规范和健全纪律审查工作协调配合长效机制,制定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和16项配套制度,以制度固化协作机制。在全国省级纪检机关首个建立审计协调处,强化与审计机关的协作,突出审计结果运用;开展与税务部门的协作,从税务后台调取发票,让违纪行为“现原形”;坚持依法履职原则,围绕问题线索移送受理、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同公检法之间的协作。
深入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对外逃人员进行了再摸底、再排查,确定工作方案。协调公检法机关就24个外逃案件逐一对接,今年已成功追回7名外逃人员。
以案释纪、以案促教,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3月29日至30日,天津市委举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研讨班。在这个“高规格”的研讨班上,来自50家市属国有企业的172名领导干部有一项必学内容——“忏悔录”。这已是去年以来天津市委第三次举办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每次都将“忏悔录”作为必备材料。同时,还集中观看了发生在本市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审查对象忏悔实录等。
天津围绕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探索以治标促治本、以“不敢”促“不能”、“不想”的有效途径,充分挖掘运用审查对象撰写的忏悔书、给亲属的廉政家书、给单位的廉政忠告书等资源,深化教育,及时整改。
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强调,“要把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到腐败发生之前、之初、之微,不能只当‘伐木工’,拔‘烂树’;还要善于当‘园丁’,治‘病树’,把立足点定位在净化和保护整个‘园林’、‘森林’的生态上。”
天津市纪委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深入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洞察“树木”、透视“森林”,提出党员教育监管、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国企党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将“两个责任”缺位、制度规范缺失、监督管理缺口等问题,原汁原味进行反馈,要求发案单位狠抓整改。同时,充分挖掘和运用典型案例教育资源,下发通报,制作专题片,加强警示教育,以实现审查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批、带动一线、转变一方。
点 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惩是为了治,既从严“惩”又力促“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也是全会精神的重要内涵。天津市探索运用“四种形态指引+党委纪委两步走”模式,督促党委担起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同时,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要求。
今年以来,各级纪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惩治重点,探索惩治结合的工作方法,以减存量、遏增量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开拓创新,用有力、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严惩极极少数、教育和管住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