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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钟华杰早早来到办公室,就群众反映的某村干部在发放扶贫资金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今年1月份,该镇建立“半月谈”制度,每月集中两天时间,由镇党委或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镇、村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谈“早”谈“小”,常敲钟、常扯袖。这一常态化举措,是福建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基层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肃监督和严格执纪紧密结合,严惩腐败和抓早抓小“双轮驱动”,并构建了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把纪律挺在了工作前沿。
一场监督执纪的深刻变革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期间,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的提出,为把纪律挺在前面提供了具体的实现路径。
当年10月10日,福建就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十条举措”。其中要求:落实第一、第二种形态,让受到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和廉政谈话的党员干部在被处理(处分)总人数中占更高比重,体现“大多数”的要求;落实第三、第四种形态,让被给予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在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中占更高比重,使移送司法的成为“极极少数”。
要抓早抓小,当好穿木除蠹、为树治病的“啄木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指出,实践“四种形态”,要把大量的工作精力放在抓早抓小、严肃纪律和规矩上,发现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针对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四种形态”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今年2月以来,倪岳峰先后赴南平、龙岩、三明等地和部分省直单位,就实践“四种形态”开展调研,起到解疑释惑、矫正纠偏的作用。今年4、5月份,省纪委采取分片指导方式,由省纪委副书记带队,先后赴莆田、宁德、厦门等地召开三个联系片区的座谈会,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督办和指导。
随着思想认识的统一,全省各地相继出台监督执纪工作意见,推进“四种形态”有效落实。一方面,使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另一方面,抓早抓小持续发力,谈话提醒、咬耳扯袖渐成常态,监督、执纪、问责多管齐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发生了一次深刻的变革。
2015年,全省共谈话函询5808人,给予轻处分、组织(适当)处理4749人,合计占监督执纪总量的77.79%;给予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15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59人,两者之间的比例达3.9:1。今年上半年,全省给予轻处分、组织(适当)处理和廉政谈话函询的比例,占全省监督执纪总量的89.28%;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比例为3.5:1。
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
前不久,有群众反映厦门市统计局一名处级干部在某社区业委会兼任会计并领取津贴。厦门市统计局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谈话小组,找当事人谈话,既肯定其热心参与社区事务,又申明禁止兼职取酬的规定,帮助其认清自己的行为已触碰纪律的底线。当事人诚恳认错,主动上交书面说明,并辞掉了兼职。
据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初开始,福建就在全省着手实施廉政谈话和函询提醒机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后,这项工作推动的力度明显加大。
为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省纪委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出台多项具体制度,确立“三个优先谈”的原则,即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问题的优先谈,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和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谈,使谈话重点更加突出,实效更加明显。为防止走过场,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施廉政谈话提醒中,不能简单地“一谈(函)了之”,而是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细致审核被谈话、函询对象的说明材料,对存在的疑点,采取“抽丝剥茧”、外围核查等方式,对确实存在的有关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这是一场腐败与反腐败的‘角力赛’ ”,泉州市泉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沙龙说,“谁跑在前面,谁就会取得胜利”。有问题早发现,有病早治疗,轻则纪律教育,重则纪律处分。通过谈话提醒,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领导干部知耻知止,心存敬畏。此外,各级纪委还注重把廉政谈话与纪律审查有机衔接,政策把握上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那些能够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好、事后积极整改的,能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可以给予轻处分和适当组织处理的,尽可能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5年,全省共开展廉政谈话和函询提醒5808人,其中省管干部171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实施谈话函询6816人,其中省管干部196人。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谈话函询中发现问题率也大幅提升,有效遏制了一些问题线索的流失。
构建实时直通的信息平台
6月30日,德化县纪委干部梁连坛登录“福建省监督执纪信息平台”,录入一条该县纪委对大铭乡金黄村村主任苏某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的信息。几乎在同一时间,此条信息就呈现在了省纪委书记的电脑上。
2015年11月18日,福建省监督执纪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我们将‘四种形态’的最新理念,嵌入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之中,通过系统模块对相关工作加以固化,体现‘四种形态’的刚性要求。”据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该系统设置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移送司法、一案双查等五个子模块,通过数据自动累加和处理,可以直观展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进展情况。如,各设区市监督执纪的进展情况、全省逐月进展情况、违纪违法行为分类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布情况等信息,都能通过柱状图、饼状图、线状图等形式进行直观展示。
对这些系统数据,福建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后一周内必须及时录入。对超期录入的信息,系统会亮“红灯”提醒,省纪委定期通报,要求作出说明。一旦出现超期结案等情况,以及监督执纪不平衡等现象,省纪委能够马上发现,实施精准督办。今年以来,省纪委已通过系统反映出的异常情况,对6个设区市实施了8次精准督办。
目前,该系统的用户已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及省纪委所有派驻纪检组共140多家,共录入管理1.7万多条监督执纪信息,成为省、市、县三级监督执纪数据传送的“直通车”。
点 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实践。各级纪委只有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运用,坚持纪在法前,把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才能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福建出台有问题早发现、有小病早治疗的具体制度,注重廉政谈话与纪律审查的衔接,严惩腐败和抓早抓小“双轮驱动”,取得初步成效。这一做法说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哪个地方理解得深入、运用得充分、开展得扎实,就能朝着标本兼治的目标更靠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