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学习体会
半月杂谈
燕阁观察
锐评
清风时评
纪律建设
“四风”监督哨
广角
文化传承
历史回放
清风文萃
社论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学习体会
半月杂谈
燕阁观察
锐评
清风时评
纪律建设
“四风”监督哨
广角
文化传承
历史回放
清风文萃
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今年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以上率下引领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钉深砸实。
“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年初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求“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就“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作出具体部署。
坚定明确的要求、具体有效的部署,体现的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抓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决心和力度——
落实主体责任,党中央带头依然是今年的鲜明特色。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认真听取每轮中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次次就加强巡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专门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以上率下、示范引领,树起鲜明旗帜、发出强烈信号,有力地引导、敦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扛起担当。
督促责任落实,中央纪委今年力度不减,方式不断创新。围绕问责条例制定,王岐山同志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随后又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中央纪委副书记分别召开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纪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本身就是释放失责必问信号、督促责任落实的过程。与此同时,中央纪委职能部门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健全述职述责、谈话、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有力有效的措施,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上率下的背后,是党中央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的深化。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到要求各级党组织肩负起主体责任,再到把责任分解到党的各个工作部门,主体责任的内涵不断拓展,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具体、清晰;从“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到“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变为严紧硬”,从“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落实主体责任的意义和作用上升到了根本的高度……有关主体责任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为“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作出了有力的诠释。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巩固和深化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有企业以及地市一级党组织落实责任的成果”,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作出的具体部署。
责任清单,把抽象的责任内容分解为具体的任务要求,是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制度保障。今年以来,中央纪委总结各地制定责任清单的探索经验,全面推开,推动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等问题。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细则,海南、广东、贵州等多个省份已制定全省的责任清单,湖南长沙、四川成都等为数不少的地市也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责任清单;一些部门、国有企业和金融单位亦把责任清单作为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一位副局长上任第一天,就拿着责任清单来找我,主动跟我探讨他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庆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唐峰介绍说,有了责任清单,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班子成员抓管党治党的主动性被调动起来。
领导、推动党的纪检体制改革,既是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的体现,也是巩固深化落实责任成果的具体抓手。今年上半年,各地向中央看齐,推进派驻监督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31个省区市印发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28个省区市制定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改革方案,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河北、宁夏等地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压力继续传导,在不少地方,地市一级的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巩固和深化落实责任成果,意味着必须把落实责任的压力向更下一级党组织延伸,直到基层。今年上半年,省、市两级党委、纪委纷纷抓住县委这个关键,定向传导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党委书记与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县委书记、县长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川省通过印发专门意见,督促县市区党委班子尤其是县委书记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对本地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指向明确、切实有力的措施,强化了县委、县委书记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肃问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问责,是推动责任落实的有效方式。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组织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山西省共查处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76件,846人次被追究责任;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了307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福建省共对942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厅级11人、处级1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密集频繁、力度越来越强的问责,持续释放强烈信号,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仅能使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受到警策,更能增强问责的震慑效应。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已分两次通报了1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等人被严肃问责的事实,既在当地形成了有力震慑,也警醒着全国的党员领导干部。与中央纪委同频共振,今年1-6月,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也通报了一批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件。在天津、山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区市,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让党员干部看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就要被追责绝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刀真枪动真格。
在问责工作深入开展的实践基础上,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规范了问责的情形和方式,确立了问责的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又一制度利器。有党建专家指出,“这标志着推进责任落实已经形成了从明责到督责再到追责的完整工作链条,必将进一步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