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12期

社论

信仰铸就辉煌 担当托起梦想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王岐山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上强调用担当诠释忠诚 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

王岐山会见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翁仁典

学习体会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要求

专题  纪念建党95周年

铁一般的纪律 铁一般的担当

理想擎起支柱 纪律凝聚力量

历史的足迹

历史的足迹 

上海、嘉兴:掀开历史新篇章

井冈山:立起纪律的标尺

武汉:夯下党内监督的组织基础

延安:形成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西柏坡:始终保持赶考的劲头

天津:严惩腐败得民心

永远的丰碑

永远的丰碑 

何叔衡:弄清女儿没出卖组织再营救

林伯渠:去与留组织决定了就是纪律,要执行

刘伯坚:宁死不屈保守党的秘密

红军工兵连:执行纪律是起码的觉悟

红军炊事班长:雪山上的最后一次党费

信仰引领征程 担当诠释忠诚

资料链接

党的纪律建设若干大事

学有所悟

让“五条体会”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半月杂谈

信,还是不信

燕阁观察

从部分数据和案例看中央前九轮巡视

用问责压实管党治党的担子

清风时评

“合格”不能满足于“守底线”

领导干部“弃实就虚”为哪般

从“交通违法抄告纪委”中读出的可喜变化

践行“四种形态”不能预设分布图

锐评

一组

纪律建设

公私分明,党性修养的基本功

我们是如何解决纪委委员履职不力问题的

对抗组织审查:错上加错违反政治纪律

释疑答问

如何认定处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四风”监督哨

公款旅游顶风违纪 体恤下属不是借口

私人消费公款报 无视纪律被“摘帽”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

“听与观”小议

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跋涉”:路在脚下,开拓创新

历史回放

方志敏的清贫家风

清风文萃

我为什么放弃基督教加入共产党

 
天津市东丽区原副区长张洪宝违纪案例再次警示——
对抗组织审查:错上加错违反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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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市纪委通报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严重违纪案件。通报中,除了张洪宝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外,其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更备受关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有什么表现,有什么严重后果?请看天津市纪委一线执纪审查人员如何解释。

  对待组织函询的态度,是对党是否忠诚的表现

  案情回放:

  2014年11月,有群众反映张洪宝存在为其父大操大办丧事、收受礼金问题。但是,当天津市委巡视组就此向其本人函询时,张洪宝在函询书“情况说明”一栏信誓旦旦地书面承诺“丧事期间未收受礼金”。

  执纪者说:

  后经查实,在为其父操办丧事过程中,张洪宝确实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了公职人员、民营企业主200余人礼金共计100余万元。但是,面对组织审查,张洪宝却矢口否认。《党纪处分条例》中对这种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行为有明确的纪律规定,应根据条例进行量纪处理。

  分析点评:

  面对组织函询,党员干部该说什么、该怎么说,看上去完全靠自觉。正因如此,让一些党员干部觉得这就是在走形式、走过场,即便犯了错误,也抱着侥幸心理,不跟组织说实话。殊不知,组织函询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严肃的组织手段,也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的澄清事实、改正错误的宝贵机会。在接到组织函询时,态度是否老实,回答是否属实,不仅仅检验着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而且也是对其是否值得挽救的重要考量。面对这道选择题,张洪宝显然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政治纪律是每位党员必须首先遵守的“铁纪”

  案情回放:

  2015年10月,张洪宝发现与自己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某企业主已被采取有关措施,顿时感到“情况不妙”。为掩盖违纪行迹,张洪宝夫妇迅速行动、密谋策划,分别找行贿人等相关人员编造谎言,订立攻守同盟。

  执纪者说:

  为防止自己上述行为暴露,张洪宝费尽心机,一方面指示司机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秘密接头;另一方面,在给司机和相关人员的指示中,使用“只言片语”、“特指代称”,还不忘嘱咐对方“删除信息”、“毁踪灭迹”。犯了错误,不仅自己不如实坦白,还想方设法阻止别人说出来。张洪宝这些处心积虑的行为,符合《党纪处分条例》中“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等违纪条款,是典型的对抗组织审查的表现。

  分析点评:

  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根据对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的要求,列出违反政治纪律的18种情形。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是每位党员必须首先遵守的“铁纪”,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张洪宝面对组织的审查不但不主动说明问题,还想方设法掩盖违纪事实,这种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不但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更说明他已然丧失了起码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彻底走向了背离党和人民的一边。

 

  犯了错误应主动向党组织讲清楚,绝不能错上加错

  案情回放:

  在转移赃款、赃物过程中,张洪宝向其实际控制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徐某许诺千万元红利,请徐某做掩护,并将两套别墅登记在这家公司名下。案发后,张洪宝夫妇觉得放在公司名下也不保险,又将两套别墅虚假过户给他人,却又怕对方侵占房产,遂让对方写下虚假借条。为赶在纪委核查之前转移房产,张洪宝还亲自协调关系,以超常规的速度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执纪者说:

  自认为安排“妥当”后,张洪宝底气十足,即便直接面对执纪审查人员,也是交代问题避重就轻,继续对抗组织审查。然而,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的取证工作,早已查实了张洪宝收受他人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违纪事实,尤其是那张虚假借条“帮”专案组进一步完善了证据。张洪宝的行为是典型的“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2016年4月、5月,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洪宝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分析点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任何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对党还怀有深厚的感情,不讳疾忌医、固执错误,没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党组织都不会放弃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章中明确的党的一贯方针。当前,各地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就是在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之时,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发生违纪问题,防止由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的严管厚爱。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来说,应认清形势,抓住党组织给予的机会,主动把问题向组织讲清楚,而对抗组织审查无异于掩耳盗铃、作茧自缚,不仅难逃罪责,还会摔得更惨。□ (殷巧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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