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8期

社论

深化政治巡视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重要论述摘录

要文

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把纪律挺在前面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学习体会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学有所悟

党不仅要“管”要“治”,还要重在建设

强调党委书记“三个负责”深意何在

从四个反问中应读出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要追这“五个责任”

防线越靠前越主动

反腐败没有歇口气一说

专题 省区市巡视工作成效览萃

六个“全面提升” 更显利剑作用

杀好巡视“回马枪”

强化领导锻利剑

边巡边查增强监督效能

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

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 提高巡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让巡视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特别关注  盯节点 反“四风”

坚持坚持再坚持 把作风建设抓到底

当人情往来碰上纪律红线……

记住5句话,安心过好节

不能参加的饭局

提醒谈话怎样才能“用对劲儿”

我亲历的一次节前谈话

“公务灶”上宴私客 十人参加皆受罚

“说漏嘴”被举报 存侥幸付代价

锐评

一组

半月杂谈

哪有那么多不能说的秘密

观察台

多大的事,都要主动找组织说清楚

清风时评

党内政治生活就得自带“锋芒”

看齐,不容曲解

治理基层腐败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

巡视“回马枪”瞄准谁,其实不用猜

跟组织耍赖没有出路

执纪审查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忏悔录:不信党 错良机

对一把手要常敲打

加强对并购企业管理

短评:治“病树”更要护“森林”

释疑答问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如何确定处分影响期

准确把握新《条例》关于“严重警告”处分的修订内涵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为官避事平生耻

“读书之趣”小议

正己而后国治

心学大师王守仁的生命修行

司马谈遗训:传使命 撰《史记》

典:典册传承 以史为鉴

历史回放

丝毫不允许搞特殊化的任弼时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如何确定处分影响期
钟纪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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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因此,《党纪处分条例》修订后,实践中对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应如何准确确定,存在不同认识和看法。具体说,对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违纪行为,如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影响期是一年还是一年半?对此,在讨论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此问题属于程序问题,对程序问题不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33条第2款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而应当按照“从新”的原则办理。且认为如果此问题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办理,实践中将出现有的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有的为一年半的情况,不利于处分决定的执行落实。因此,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其影响期均应按一年半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33条第2款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在确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时,如果该违纪行为依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认定,其处理也应依据该条例,况且处理还涉及受处分人的职级晋升、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具有实质影响。因此,此种情况应依照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33条第2款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办理,即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的一年。

  

  分析意见

  我们经研究,原则赞成上述第二种意见。

  考虑到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的问题因违纪行为的情况较为复杂,实践中应区分不同情况办理。

  1.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是依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

  2.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经合并处理后确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因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实施后,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的规定,确定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半。

  3.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的是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半。

  考虑到依据上述不同情况和原则办理,今后对被审查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就可能出现有的影响期为一年,有的影响期为一年半。为确保准确确定处分影响期和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建议在处分决定书中明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具体就是在处分决定中明确表述为“本处分决定自××××年××月××日起生效(影响期为一年或者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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