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5期

社论

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

要闻

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王岐山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中央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论述摘录

学习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特别关注

增强“四个意识” 深化政治巡视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巡视 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器作用

怎么看中央第九轮巡视的变化与深化

深化政治巡视需要把握什么

巡视为什么必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首次集中巡视中央部门有何看点

中央巡视首现“回头看”释放什么信号

专题  树牢“四个意识” 践行“五条体会”

把“四个意识”变为自觉行动

增强政治意识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增强大局意识 自觉服从服务全党工作大局

增强核心意识 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增强看齐意识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跟上中央要求

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深刻理解 深度践行

尊崇党章 德规相依

为实现“四个全面”提供根本保障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牢牢把握“治病为了救人”的初心本意

以坚强政治定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深入践行“五条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

体制改革激发纪检工作活力

观察台

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着力点在哪里

锐评

一组

时评

落实“两个责任”不能以“声”作则

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才能尽孝

做官不可太像“官”

辩证看“四风”转入地下

对党员和群众,不能混用一把尺子

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别在社会风俗中迷失方向

祭拜别做这些事,让清明节“清明”起来

从“大钞压桌”到“捐助公益”

释疑答问

党员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嫖娼行为应如何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

党员干部因醉酒驾车被判处刑罚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

广角

图片新闻

工作通讯

关键词解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读书在悟”小议

心正天下正

王昶诫子侄:崇谦实 去浮华

情:真诚厚道 恪守本分

历史回放

刘少奇的严明家风

 

从“大钞压桌”到“捐助公益”
池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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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快就回来上班了?你女儿不是结婚吗?恭喜啊!”

  “谢谢书记,我女儿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咱们市纪委的规定可是个很好的‘挡箭牌’啊,非亲一律不请,这下可省了不少麻烦呢。”

  ……

  这是前几天我与一位干部的对话,他提到的“挡箭牌”就是长乐市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为福建省长乐市的纪委书记,我能参与这一规定的制定,并亲耳听到我们干部对这一规定“叫好”,感到很欣慰。

  早在几年前我刚调到长乐担任纪委书记时,由于这儿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不少人的腰包都鼓了起来,再加上传统观念和民俗的影响,长乐市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等现象比较盛行,特别是很多人热衷于大摆宴席、大发红包。有人给我讲过一件事情,有位企业家摆了上百桌,而且鲍参翅肚样样不少,有一次竟然还安排了百元大钞压桌,只要是参加宴席的客人都能领到红包,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此风一开,当地富豪竞相比阔。累积下来,有的人每月光宴会红包就能领到上万元。以至于不少外地人一提起长乐,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最近喝酒分了多少钱?”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商人老板以“风俗习惯”为名,邀请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宴席并发红包,有的党员干部“欣然接受”,甚至坐公车、带司机去赴宴。想想吧,党员干部“不思工作只赴宴,轻轻松松能上万”,这正常吗?

  对于赴宴收红包,有干部动不动就拿“风俗”说事儿,觉得应该“入乡随俗”。但是,这种“风俗”背后会不会有什么故事?又有什么后果?其实干部都心知肚明,怎能是一个“入乡随俗”就能随便解释过去的呢?所以,在党规党纪面前,对这样的“风俗”必须及时亮“红灯”,而出台《暂行规定》就是亮“红灯”的举措之一。

  然而,《暂行规定》出台后并非一帆风顺,不少质疑声伴随而来。有人认为红白喜事乃人之常情,之前别人办喜事邀请我,现在我办喜事不回请,有违人情世故;有的认为受到邀请却不去,难免驳了别人的面子;有的抵触心理严重,觉得纪委在吹毛求疵、没事找事……我们对这些质疑进行了分析,发现除极少数干部属于无理取闹、不讲纪律外,一些干部担心的是《暂行规定》的出台是搞“一刀切”,以后就不能操办有关人情往来的事情了,而且这种担心在社会上蔓延开来,也有群众担心受影响。

  其实,这反映的是纪律与人情的平衡问题。不是说讲纪律就不讲人情,讲人情就可以不讲纪律。党员干部也是人,也要讲人情,我们的《党纪处分条例》也没有说正常的人情往来、婚丧嫁娶就不能搞了。我们出台《暂定规定》并不是不让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而是要求他们按规矩办,既兼顾人情,又不能置党纪于不顾。

  因此,我们在《暂定规定》里专门规定,党员干部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及时报备,并严格限定操办规模。比如,我们专门做了调研,根据长乐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党员干部“请哪些人”“办多少桌”的需要,决定取一个平均数,规定婚礼、祝寿等酒席不超过一定的标准。我们还规定办事不收礼、不发钱,不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食堂、会场操办,更不准使用公车。

  规定出台了,执行是关键。这时就要让监督执纪问责上位,为此我们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仅对违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还对因制止、查处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针对漳港街道及百户村9名党员干部参与一场发钱300余万元的“豪华寿宴”并每人领取3245元红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事,我们对相关干部作出严肃处理,要求退回钱款,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责令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市引起不小的震动,很多党员干部都深受教育。

  包括《暂行规定》在内的党规党纪针对的是党员干部,不包括一般群众。那么普通群众中尚存的大操大办、大搞宴席,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该怎么办?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党员干部受到纪律约束,不再像过去那样“入乡随俗”,很多群众也跟着移风易俗。去年底,营前街道湖里村村民林传伟在办理父亲丧事时,不收礼、不发红包、不请乐队,足足节省了10万块钱。梅花镇梅城社区居民黄金兴告诉我:“原来是婚结不起,人死不起,现在好了,我把省下来的钱基本都用来捐助公益,这可比随便乱花有意义多了。” 可见,“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在长乐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作者:福建省长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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