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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期
推动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带头宣讲两部党内法规综述
本刊记者 白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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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5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和黄树贤、吴玉良、张军、杨晓渡、刘金国、杨晓超、王令浚、肖培、陈雍等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分别到部分省区市、中央部委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此次宣讲帮助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了法规精神实质,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奔赴109家单位进行宣讲,其中省区市22个、副省级城市4个,中央部委单位40家,国有企事业单位32家,军队及其他副省级单位11家。包括950余名省部级以上干部、1.9万余名厅局级干部和近40万名党员干部在现场或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聆听了宣讲,形成了共学党规党纪的良好氛围。如此高级别、大规模地对党规党纪进行集中宣讲,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尚属首次。

  首次采用领导同志带头宣讲的方式,加强对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搞不教而诛

  2015年10月18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正式出台。两部法规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此重要的法规,且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若要确保得到顺利、正确、严肃执行,就必须加强对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不搞不教而诛。

  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两部法规时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落实中央要求,王岐山同志提出,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

  中央纪委把学习、宣传和贯彻两部法规摆在重要位置,决定采用领导同志带头宣讲的方式。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高级领导干部,而且以不同方式参与了两部法规的修订,由领导同志带头宣讲两部法规,无疑意义更大、效果更佳。

  王岐山同志亲自审定了宣讲工作安排,并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宣讲服务。在各方的努力下,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克服宣讲日程安排紧、年底工作任务重等实际情况,亲赴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宣讲。

  力求形象生动,实现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内涵

  此次宣讲对象,既有地方省区市,也有中央部委,还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有关部门,覆盖党政军企等多个方面。为使宣讲更加贴合实际,更“接地气”,宣讲领导同志作了充分的准备。

  宣讲前,各位领导同志针对邀请地区或单位实际情况预先准备,深入剖析,突出讲授重点。宣讲中则结合这些单位管党治党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案例入手,形象生动,循序渐进,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内涵。

  “党员能否炒股?”“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怎么才算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宣讲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把他们平时学习时产生的疑问带到了会场。

  针对这些疑问,宣讲领导同志从党章和现行纪律规定出发,结合近年来执纪审查工作实践,科学分析,权威解读,具体剖析违纪行为,以案说纪,逐一解答。有理有据的讲解,解开了不少党员干部心中的“疙瘩”。

  据了解,这种互动交流的形式是此次宣讲的一大亮点。宣讲领导同志既诠释两部法规修订的背景、意义和特点,又通过有针对性地答疑释惑,抓住党员干部关心的“点”进行重点解读,让整个宣讲重点突出、点面结合,更好地实现入脑入心。

  宣讲还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扩大)会议、干部大讲堂、党校专题课等学习形式紧密结合,注重实效,并通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扩大宣讲覆盖面。浙江、贵州、海关总署等地方和单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把宣讲一直延伸到基层,每场宣讲都有1万余名党员干部同时收看。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党校等单位将宣讲录制成视频光盘,提供给所属单位收看学习。

  助推各级党组织履行抓纪律的主体责任,为法规施行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宣讲,让我认识到两部法规‘简约’却不‘简单’,尤其是《条例》中的‘六大纪律’,条条都能在现实中找到‘靶子’,使我感受到纪律不是真空,它就在身边,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听完宣讲后,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干部柯斌专门抽出时间,对比新旧条文把两部法规又认真学习了一遍。“我是党员干部,也是纪检干部,这两部法规既让我明确了身为党员的高标准和底线,也是我用于履行职责的重要工具。”他向记者表示。

  “听了宣讲后,我对两部法规出台的意义及特点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自身担负的主体责任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到如果履行不力就会按照《条例》规定被问责。”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委书记苏格非表示,作为一名党组织负责人,他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遵章守纪、带头落实责任,特别是用好两部法规“利器”管班子、带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带头宣讲,其示范作用不言而喻。江西、广西等省区党委专门组成多个宣讲团,分头奔赴各地市、省(区)直机关和企业进行宣讲。甘肃、中央组织部等党委(党组)书记带头作专题辅导。北京、河南、国家质检总局等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多次组织专题学习,明确各级党委书记是学习、宣传和贯彻两部法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并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执行。

  在各级党组织的带动下,学习、宣传和贯彻两部法规高潮迭起,方式愈发多样,效果更加明显。山东、海南、浙江、新疆等多个地区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QQ等,建立法规学习和测试系统,方便党员学习。江苏省纪委“清廉江苏”微信公众号已不间断向全省5.4万名订阅用户推送学习文章200余篇;海南省纪委官微“海南廉政”公众号已推送学习文章40余篇,点击量超过10万次。西藏及时对两部法规进行藏文翻译印制,目前已有16.1万册藏文版《准则》和《条例》送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党员手中。新疆木垒县针对牧区党员居住分散的实际,专门成立由村干部组成的“马背(摩托车)”宣讲队,走进“最远一家人”,保证每一位牧民党员受到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今年元旦钟声敲响后,两部法规正式实施。要继续抓好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将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为两部法规的施行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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